法律分析: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明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明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増加2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3.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弄老金的1.4%增加。计算额见分进角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第二条 调整水平 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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