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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规范

2021-09-16 来源:步旅网


各临床科室用血应严格遵照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文件要求,按照科学、合理的输血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避免血液资源的浪费和杜绝不必要的输血。同时,护理人员应做好输血护理记录,做到规范输血。

医疗部分:

一、 输血前评估:评估输血的必要性需要综合分析诸多因素和临床特征。血红蛋白(Hb)和血细胞比容(Hct)值最客观,但不是决定输血的最好指标。贫血原因(急性失血、慢性贫血或溶血)、患者心肺功能和组织供氧情况、患者对贫血的耐受力等因素对判断是否输血更有价值。

1、 输血前评估的内容及项目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失血 外出血

内出血——非创伤性:如胃溃疡、脉管曲张、异位妊娠、产前出血、子宫破裂等

——创伤性:如胸、脾、骨盆、股骨等损伤出血等

溶血 疟疾、败血症、DIC等

精选

心肺情况和组织供氧 脉率、血压、呼吸频率、毛细血管再充盈时间、外周脉搏、肢体温度、呼吸困难、心力衰竭、心绞痛、知觉水平、排尿量等

贫血的评估 临床:舌、手掌、眼、指甲等

患者对失血或(和) 年龄

贫血的耐受力 其他临床疾病:如子痫前期毒血症、肾衰竭、心肺疾病、慢性肺部疾病、急性感染、糖尿病等

预期需要输血 是否预期作外科手术或麻醉

出血是否继续、停止或再发生

溶血 正在继续发生

2、 输血目的:输血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提高血液的携氧能力;二是纠正凝血功能障碍。除此以外均为不合理输血。

3、 输血指征:应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附件三“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及附件四“内科输血指南”的要求严格掌握输血指征。

3.1.红细胞输注适应征:

精选

(1)急性失血:①Hb>100g/L不必输注;②Hb<70g/L考虑输注;③Hb在70-100g/L根据患者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及年龄等因素决定。

(2)慢性贫血:①Hb<60g/L并有明显贫血症状者,可考虑输注; ②贫血严重,虽症状不明显,但需要手术或待产孕妇,可考虑输注。

(3)不合理应用: ①急性失血患者补液扩容前就输红细胞; ② Hb>100g/L输注红细胞; ③失血量<20%自身血容量输注红细胞;④慢性贫血病因未查明, Hb>60g/L无明显贫血症状输注红细胞。

3.2. 红细胞输注后疗效评价

输注红细胞单位数=Wt×V×(期望Hb值-输注前Hb值)/每单位红细胞Hb总量

注:Wt:患者体重(Kg) V:每公斤体重的血容量,成人0.07L/ Kg,婴幼儿0.08L/ Kg

每单位红细胞Hb总量:按24g计(200ml全血制备)

判断输注红细胞制品的效果:一是患者氧供状况和临床症状,二是输血前后实验室检测数据的对比观察。

输注后24h复查Hb,计算Hb恢复率

血红蛋白恢复率=Wt×V×(输注后Hb值-输注前Hb值)/输入Hb总量×100%

精选

血红蛋白恢复率>80% 显效

血红蛋白恢复率>50-79% 有效

血红蛋白恢复率>20-49% 效果不佳

血红蛋白恢复率<20% 无效

3.3.血小板输注指征

(1)内科:①血小板数>50×109/L一般不需输注;②血小板数(10-50)×109/L根据出血情况决定;③血小板数< 5×109/L应立即输注。

(2)外科:①血小板数>100×109/L一般不需输注;②血小板数< 50×109/L应考虑输注;③血小板数(50-100)×109/L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3)不合理应用: ①血小板数>100×109/L输注血小板;②血小板数(50-100)×109/L无明显出血输注血小板。

3.4.血小板输注疗效评估

判断血小板输注疗效的主要根据是输注后血小板计数升高指数(CCI)和血小板回收率。

CCI=(输注后血小板计数-输注前血小板计数)(×109/L)×体表面积(m2)/输入血小板总数(×109/L)

精选

体表面积=0.0061×身高(cm)+0.0128×体重(Kg)﹣0.1529

临床经验表明:CCI>10,表明输注血小板有疗效。一般输注后1h,CCI应大于15-20。

3.5.血浆:新鲜冰冻血浆(含有全部凝血因子)、普通冰冻血浆(含有稳定凝血因子):

主要作用:补充凝血因子

血浆具有输血并发症及经血传播的疾病的风险,特别是能引起输血相关性急性肺损伤,对其适应证要从严掌握。

(1)内科:①各种原因引起的多种凝血因子缺乏所致的出血,特别是肝病患者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②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2)外科:①凝血酶原时间(PT)或者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大于正常对照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 ②大量输入库存血引起的稀释性凝血功能障碍;③紧急对抗华法林的抗凝血作用。

(3)不合理应用: ①用于补充血容量; ②与红细胞搭配输注; ③用于补充营养;④用于促进伤口愈合

(4)血浆输注的常规剂量为10-15ml/kg体重,在严重出血时的用量可能要超过常规剂量。

输注血浆后应及时复查凝血系列,了解输注疗效。

精选

3.6.冷沉淀:

主要成分:1.丰富的因子Ⅷ 2.丰富的纤维蛋白原 3.血管性血友病因子 4.因子ⅩⅢ 5.纤维结合蛋白。

适用:(1)内科:①治疗儿童及成人轻型甲型血友病;②治疗血管性血友病; ③治疗纤维蛋白原缺乏症。

(2)外科:①补充纤维蛋白原;② 与新鲜冰冻血浆及血小板配合应用纠正凝血功能障碍。

输注剂量:冷沉淀常用剂量为1-1.5u/10kg体重。

二、 输血申请:

1、 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亲属说明输血目的、选择的血液品种、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亲属的同意,并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输血治疗同意书》要求填写完整、无缺项。

2、 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经主治医师核准签名。要求项目填写完全,字迹清晰易辩。

3、 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①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③同一患者

精选

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③同一患者24h内输血量超过1600ml,需要输血科输血医师会诊,并填写会诊记录入病历保存。(急诊用血患者可于抢救后补办)

4、 临时医嘱:①经治医师决定给患者输血时,应下备血医嘱,内容包括:输血前检查(血型、血Rt、凝血系列、免疫八项)和配血液品种及数量。②血液由输血科取回病房后,经治医师下输血医嘱,包括输注血液品种和输血量、输血反应动态监测等。

三、 病历书写:病程中要有输血记录(可以不单独列出),内容完整、准确,包括输血原因、血型、输注血液成分和输血量、输注过程观察情况、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等内容。输注后要有疗效评价(从症状改善、实验室结果等方面进行评价)。手术输血患者其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病程记录中均要记录出血量与输血量,输血量与发血量完整一致。

护理部分:

一、受血者血样采集:

1、 护理人员必须双人核对医生开出的输血医嘱、输血申请单及输血治疗同意书,确认

无误后,正确选择真空采血试管。

2、 采血时向患者说明采血的目的和配合事项。询问患者输血史,既往有无输血不良反

精选

应,消除患者的恐惧心理。

3、 采血时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实行双人核对。

4、 血液标本的采集要准确、无误、足量,严禁在输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如多人采集

标本时要做到一人一管一采集。

5、 标本采集完毕,离开患者床旁前在试管指定位置注明患者姓名、病区、床号、日期、

时间、标本编号,将条形码粘贴于化验单指定位置后与输血申请单及时送验。

二、取血:

1、 接到取血通知,持取血箱凭取血凭证到发血室取血。

2、 与血库发血员共同查对,即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

对:姓名、床号、住院号、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剂量。

3、 核对无误后与发血员共同在血液出库登记本上签字。

4、 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震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室温放置不超过30分钟。

精选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三、输血:

1、 输血前须由2名医护人员对配发血报告单上的项目逐一核对,核对无误后双方在配

发血报告单的右下方签名并填写输血查对登记本。

2、 输血时实行2人查对,对于意识障碍、昏迷等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至少使用两种以

上方法进行患者身份识别(床头卡、腕带)确认受血者。

3、建立静脉通路,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4、输血滴速应先慢后快,前15—20分钟内滴速不超过20滴/分,无不良反应后根据患

者病情和年龄调节滴速,2—3小时内输完。

5、输血期间注意检查穿刺部位有无血肿或渗血,密切巡视患者有无输血反应。输血前

后或连续输血时均用0.9%氯化钠注射液冲洗管道。

6、 输血完毕后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输血开始和结束时间、滴速、血型、血液种类、

精选

剂量、输注是否通畅、患者的主诉等。注意观察患者是否出现迟发型输血反应。将血袋

妥善保存24小时,并将配发血报告单入病历保存。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

1、输血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和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3)如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①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②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③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

精选

④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含量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⑤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巾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⑥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⑦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2、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送交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

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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