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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煤层自燃发火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3 来源:步旅网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预防煤层自燃发火安全技术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乌兰集团温家塔煤矿 编 制 单 位 :乌兰集团温家塔煤矿技术科

编制日期:2011年12月27日 实施日期:2011年12月27日

审批意见

会审意见: 1、 参与会审人员一致同意执行以下措施,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施行。 矿长审核意见: 总工程师审核意见: 安全副矿长审核意见: 生产副矿长审核意见: 机电副矿长审核意见: 安检科 技术科 机电科 通风队 安全副总 技术副总 机电副总 通风副总 预防煤层自燃发火安全技术措施

为防止矿井火灾,特别是煤层自然发火引起的火灾,针对我矿的具体情况,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1、成立防治自然发火领导小组 组长:孙永波

成员:高 俊、高光君、董 瑞、刘建斌

2、回采时,工作面内所有地段浮煤必须清扫干净。 3、每个工作面回采结束后,都必须对采空区进行及时封闭。 4、通风方式尽量采用“U”通风,采煤方式采后退式开采,并且尽量少留煤柱。

5、封闭采空区时,其上下平巷的密闭必须设置夹层密闭,中间充填不小于500mm的水泥浆,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施工,密闭内必须留观测管和放水管,每星期测定一次密闭内的气体成份、空气温度,若密闭内一氧化碳浓度升高,氧气浓度减少,温度升高,就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处理。

6、布置通风系统要合理,对有火区的地方,要采取“均压”通风,防止火区内复燃。

7、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发现有自然发火预兆,必须立即组织撤出所有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处理。

8、现场瓦检员、安全员、班组长每必须清楚自然发火预兆,若发现任何有预兆,必须立即汇报矿领导,听从指令。

9、井下必须安设消防洒水管路,地面设有不小于200m3的水池,各地点必须按规定设置足够数量的三通和阀门。

10、井下机电硐室和工作面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保证能正常使用。

贯彻栏 贯彻时间 学习人员本人签字: 贯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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