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对实物期权法的评价
与传统的定价方法相比,实物期权法具有以下优点:
(l)深刻揭示了知识产权给其持者所带来的战略价值。知识产权的实物期权特征使我们认识到它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企业利用它进行柔性决策的价值中。而传统评估方法忽视了企业根据市场变化调整投资时间的弹性。利用实物期权方法进行定价可以充分反映出知识产权的这一期权价值。
(2)充分考虑了知识产权预期收益的风险性与知识产权价值的相关性。知识产权资产未来收益的风险直接影响其价值的形成。在实物期权模型中,波动率σ就充分反映刻画了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未来超额收益的风险特征,并将这种风险性反映到了知识产权的价值中。而传统评估方法如收益现值法,则用固定的折现率来表示知识产权的收益状况,没有考虑到收益的波动性,因此用实物期权模型所得出的评估结果更为客观可信。
(3)具有灵活的适用性。实物期权模型与传统的评估方法相比,在操作上具有相对的灵活性。传统的评估方法受制于经营的持续性、成本信息的充足性、参照物的可类比性等诸多条件的限制,在评估中往往适用性不强。而实物期权模型只要确定了知识产权的实物期权特征及相应的评估参数,便可直接根据公式进行价值评估。
实物期权法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
(l)期权定价模型的许多假设条件是对金融资产提出的,对于实物期权的标的资产而言并不完全适合。例如,金融期权定价模型推导的一个前提就是标的资产的价格变动是连续的且遵循几何布朗运动,且价格的波动率大小已知。这对股票等金融资产来说是可以满足
的,但对于知识产权的未来收益来说却难满足。再如,期权定价模型的重要基础是无风险套利理论。在交易异常活跃的金融资产市场上,无风险套利机会是可以消除的。而知识产权因其可比拟性差,并不存在一个活跃的交易市场,无风险套利理论在这一市场上难以应用。
(2)期权定价模型由于缺乏历史数据的支持,有效性难以得到检验。在应用期权定价模型进行价值评估时往往需要大量的历史数据作为计量的基础,例如,对波动率大小的确定。由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这方面的数据往往很少,或者很难取得,因此在计算时由于主观估计的因素很容易造成偏差,难以保证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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