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5.1 管理目标
我公司已通过依照ISO14000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并依据ISO14000环境管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环境指标,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实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
我公司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北京市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0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DBJ01-72-2003)等。使施工现场成为干净、整洁、安全的文明工地并达到“北京市文明工地”标准。
5.2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本工程地处朝阳区青年路东侧,东接星河湾高档住宅区,北接中铁租赁站,南接工厂,交通较为便利。该工程为群体住宅,属部分精装修工程,装修作法较为繁复,安全、优质、高效建成本工程,对树立业主及本公司的良好形象具有重大意义。由于工程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所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为本工程的重中之重。
5.2.1 以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负责人为核心,在项目经理部建立符合ISO14000标准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明确体系中各岗位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5.2.2 将有关项目环保策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5.2.3 施工现场按照北京市建委创建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施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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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
5.3 工作制度
5.3.1 每周召开一次“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并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
5.3.2 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由各专业部门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问题通知单”,各专业部门在收到“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5.3.3 项目经理部成立场容清洁队,每天负责现场内外的清理、洒水、降尘、保洁、消毒等工作。
5.3.4 项目经理部配置粉尘、噪音等测试器具,对场界噪音、现场扬尘等进行监测,并委托环保部门定期对包括污水排放在内的各项环保指标进行测试。项目经理部对环保指标超出的项目及时采用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4 管理措施
5.4.1 场容布置
1、我公司关于围挡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围墙要牢固、美观、封闭完整,且设置高度不低于1.8m。
2、在现场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立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一图七板一标牌”,内容包括现场施工总平面图、工程简介、文明施工奖罚制度、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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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具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等说明。其内容字迹书写规范、美观,并经常保持整洁完好。
5.4.2 防止对水污染
1、确保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使用,严禁将非雨水类的其它水体排进市政雨水管网。
2、对施工临时污水排放系统建立符合标准的临时沉淀池和化粪池,将厕所污物经过沉淀后排入市政的污水管线。
3、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水或废水集中处理,经检验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才能排放。
5.4.3 防止施工噪音污染
1、噪音控制:噪音排放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要求。
2、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利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音,严格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扰民。
3、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地文明施工委员会,并建立群众来访接待站。
4、现场混凝土振捣采用低噪音混凝土振捣棒,振捣混凝土时,不得振捣钢筋和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
5、除特殊情况外,在每天晚22时至次日早6时,严格控制强噪音作业,对混凝土输送泵、电锯等强噪音设备,以隔音棚遮挡,实现降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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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模板、脚手架在支设、拆除和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
7、使用电锯切割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8、使用电锤开洞、凿眼时,应使用合格的电锤,及时在钻头上注油或水。
9、塔吊指挥使用对讲机来消除起重工的哨声带来的噪音污染。
10、对高噪音设备实行封闭式隔音处理。
11、进入现场时速不得超过5km,不得鸣笛。
5.4.4 限制光污染措施
1、灯光集中照射,避免灯光干扰周边居民的休息。
2、进出运输材料车辆一律不许开大灯。设专人在路口负责此项监检工作。
3、灯尽量选择既能满足照明要求又不刺眼的新型灯具,使夜间照明只照射施工区而不影响周围社区。
5.4.5 防止室内空气污染
我公司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对新建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要求,所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主要有氡(Rn-222)、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等,根据标准制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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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采用环保达标的建筑材料,并具有所有材质证明资料。对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进行严格的进场检测,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时,严禁使用。
2、设置环保样板间,并请具有国家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环保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保证所建工程室内环境达标。
3、竣工后,对房间总数的5%所有进行污染物的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5.4.6 对地下文物的保护措施
在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所有化石、硬币、有价值物品或文物、建筑结构以及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他以及或物品,均应被视为属于国家财产。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其它相关法规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工人或其他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此类物品。一旦发现上述物品,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并执行监理工程师关于处理上述物品的指示。
5.4.7 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工程竣工时,我公司将清运出我方的全部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的使用状态。在甲方书面许可情况下,我方可在现场保留为完成在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和临时工程,直至保修期结束。
5.4.8 防止扰民及民扰措施
1、管理目标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可能对周围群众及居民造成侵害的因素有:噪音、扬尘、遗洒、污水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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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扰民等。针对这些因素我们特制定如下管理目标:
(1)噪音排放达到国家相应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2)现场扬尘排放达到北京市粉尘排放标准规定的要求,杜绝各阶段扬尘。
(3)运输遗洒达标:确保运输无遗洒。
(4)生活及生产污水达标排放:生活污水中的COD达标(COD=300mg/L)。
(5)施工现场夜间无光扰民:现场夜施照明不影响周围社区。
(6)最大限度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爆炸的发生。
(7)固体废弃物实现分类管理,提高回收利用量。
2、各项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解决扰民问题领导小组负责人为项目经理,主管部门为项目行政部门,管理方案的制定及具体实施领导者分别为项目总工程师、各专业负责人。执行单位为项目经理部各有关部门和各专业施工单位,各专业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区域内的环保措施的落实和具体管理工作。施工区域内的环保方案的落实和执行由响应的负责人落实监督与管理工作。
(2)由专人负责扰民协调工作,现场设置居民接待室,负责接待和解决周边居民的投诉,并与工程所在地的派出所、周围事业机关、居委会经常沟通,建立“扰民问题解决领导小组”,监督现场文明施工效果,解决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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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周召开一次“现场扰民问题”工作例会,结合居民代表的意见总结前一阶段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3、施工过程控制
(1)降低施工噪音措施:
a.根据环保噪音标准日夜要求的不同,合理协调安排施工分项的施工时间。
b.施工现场合理布局、闹静分开,噪声产生的机械安排远离有居住区一侧,从空间布置上减少噪声影响。
c.所有车辆进入现场后禁止鸣笛,以减少噪音。
d.严格控制强噪声作业,对混凝土输送泵、电锯等强噪音设备,以隔音棚遮挡,实现降噪,并对木工棚实行封闭式隔音处理。
e.施工机械选择:在施工机械方面优先选用环保、先进的低噪音设备,例如:低噪音混凝土振捣棒等。
f.人员培训教育: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音,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扰民,常年在施工队伍上实施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操作工人素质,从人为因素最大限度降低施工现场的噪音污染,塔吊指挥使用对讲机,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
g.严格操作方法:根据多年施工经验,我公司在现场施工减低噪音方面总结了大量的有效操作方法,有效降低施工现场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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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模板、脚手架在支设、拆除和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
②.现场混凝土振捣采用混凝土振捣棒振捣混凝土时,不得振动钢筋和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
③.使用电锯切割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④.使用电锤开洞、凿眼时,应使用合格的电锤,及时在钻头上注油或水。
(2)控制扬尘措施
我们将从人员、材料、车辆、现场环境、施工具体操作等各个方面全面控制现场扬尘,见本章控制现场粉尘污染专项措施。
(3)防遗洒
a.所有易飞扬物、细颗粒散体材料存放和运输都必须覆盖严密防止遗洒。
b.所有运输材料车辆必须都有挡板或翻盖,并注意覆盖,防止遗洒,特别是土方施工阶段派专人检查车辆杜绝遗洒现象。
c.建筑垃圾清运采用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运输或采用容器吊运或袋装,不论哪种方式,都必须密闭运输,严禁随意凌空抛洒。
(4)施工现场防止对水的污染措施:详见本章防止对水污染的措施。
(5)施工现场防止光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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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光线照射角度的控制:工地周遍及塔吊上设置大型罩式镝灯,随施工进度的不同随时调整灯罩反光角度,保证强光线不射出工地外。施工工作面设置的碘钨灯照射方向始终朝向工地内侧。
b.工作面设置挡光彩条布或者密目网遮挡,防止夜间施工灯光溢出施工场地范围以外,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
4、民扰应急措施
根据我们以往的施工经验,在我们尽最大努力做好扰民控制措施的基础上,考虑一定的民扰措施,也是十分必要的。
(1)提前落实适当的经济补偿。
提前做好居民的调查工作,尽可能在民扰前,按现场实际情况合理与居民签订扰民协议,及时把扰民费发放到住户。
施工前对周边建筑物的使用情况【使用时间、使用人员构成情况、使用人数(户数)、使用期间的特殊要求、行人及车辆通行路线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访问,提前做到心中有数。
以不同的方式与周边社区的街道、派出所、环卫部门、居委会进行联系和沟通;与周边社区单位领导进行联系和沟通;对周边居民进行普遍的访问,了解有关要求并争取得到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对周边居民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
(2)耐心妥善处理居民投诉
项目专门设置居民接待室,负责接待和解决周边居民的投诉。并成立由项目书记任组长的周围关系协调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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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居民的投诉,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及时统计分析,对于现场管理方面暴露出的问题,责成专人及时解决。
对于需要整改的方面,必须及时负责整改时间与结果告知居民。尽最大耐心征得居民理解和支持。
(3)加强对基坑周边建筑物的变形和位移观测,防止基坑开挖影响其它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如产生较大变形与位移,及时与使用单位联系采取补救措施。
(4)做好现场环境管理
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噪音。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污染。积极参与社区的公益活动和避免扬尘、遗洒、交通堵塞等对场外环境的破坏,增进与周围居民的关系。
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围墙以外逗留、休息,人员用餐必须在施工现场内。
在场地大门处设置专职安全员,在浇筑混凝土时协调车辆进出排队等事宜,避免与社会车辆及人员发生冲突。
浇筑混凝土需要连续进行,应合理安排浇筑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并且经理部需提前通知周边居民,做好安抚工作,取得居民的理解。
(5)主体施工期间,对塔吊进行限位,大臂尽量不从高空经过围墙外人行道上;塔吊臂上的行走小车的活动范围限制在施工场内,严禁吊运货物时超越现场围墙。
(6)必要时报警解决无理取闹的民扰
对于无理取闹的居民,首先协调小组做好安抚工作,无法解决时及时报警,将由于民扰对施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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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
5.5 扬尘控制措施
5.5.1 现场扬尘排放达标:现场施工扬尘排放达到北京市环保机构的粉尘排放标准要求。
5.5.2 施工期间加强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控制扬尘、杜绝漏洒材料。
5.5.3 对易燃、易爆、油品和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发放和使用后对废弃物的处理制定专项措施,并设置专人管理。
5.5.4 现场主要道路:为降低施工现场扬尘发生,施工现场主要道路采用混凝土硬化路面;每天派专人随时清扫现场主要施工道路,清扫前适量洒水压尘;同时对于黄土露天的部分场地进行随机插入式绿化,以减少扬尘。
5.5.5 建筑结构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运输或采用容器吊运或袋装,严禁随意凌空抛洒,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对空气的污染。
5.5.6 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分开,实施全封闭管理。现场设立固定的垃圾临时存放点,并在各区域设立足够尺寸的垃圾箱。所有垃圾在当天清运出现场,并按政府有关管理机构的规定,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
5.5.7 水泥、石灰和其他易飞扬物、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采用码放措施,减少污染。
5.5.8 对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噪音、泄露和废油、废弃物造成的污染,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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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 土方施工:现场一般情况下不堆放土方,如特殊情况需要在现场堆放时,应采取覆盖、种草、表面临时固化,及时淋水降尘等措施。
5.5.10 回填土所用的石灰采用袋装进入现场,及时将石灰袋回收入库。禁止将白灰沿槽边倾倒,以免石灰颗粒飘散产生扬尘。
5.5.11 钢筋加工棚、水电加工棚、封闭仓库地面:均采用红机砖、水泥方砖干铺或浇筑成水泥砂浆面层,并做到每天清扫,经常洒水降尘。
5.5.12 模板施工:施工时每次模板拆模后设专人及时清理模板上的混凝土和流浆,模板清理过程中的垃圾及时清运到施工现场垃圾存放点,保证模板及堆放场地清洁。
5.5.13 木工加工棚的地面:采用红机砖、水泥方砖干铺或浇筑成水泥砂浆面层,定时进行洒水防尘,木工操作面要及时清理木屑、锯末,并要求木工加工棚和作业面保持清洁。
5.5.14 防水工程:防水施工涂膜所用的复合涂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洒到施工现场。防水施工等化工材料必须进行清理,并运送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不得在施工现场进行燃烧处理。
5.5.15 为防止进出场车辆的遗洒和轮胎夹带物等污染周边和公共道路,在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冲刷台,车辆经清洗和苫盖后方可出场。
5.5.16 现场内的采暖和烧水茶炉均采用电热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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