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麋鹿》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麋鹿》。
《麋鹿》由8个小故事组成,每个故事都是不同的。这本书的主编叫:雷·布拉德伯,他是美国著名的科幻作家,曾取得世界奇幻文学协会终身成就奖、美国科幻小说作家协会巨匠奖等众多奖项。好莱坞星光大道上有属于他的一颗星,连太空中也有一颗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小行星呢,真是太厉害了!
读完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小故事都深深的打动了我,每个故事都让我懂得了一些道理,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故事叫《黄昏》,作者是华莱士.期特格纳。故事主要讲了男孩布鲁斯一家为了生活养了一头猪,布鲁斯的哥哥叫切特,他是一个不怕脏不怕累的男孩,他每天帮助家人干活,所以爸爸妈妈都很喜爱他。而布鲁斯则是个怕脏,怕累还十分胆小的男孩,家人都很嫌弃他,他感到十分孤单和自卑。在文中,他看到一家人杀猪时感到恶心头晕,可是他一直忍着参与,他想克制自己的弱点。当他父亲把母猪的胃洗洁净吹成一个球让孩子们玩耍时,布鲁斯为了挽回面子,不让大家瞧不起,就把猪胃当球踢,在踢的过程中渐渐的适应了,不再感到恶心,当他一脚将“球”踢的老远时,大家都欢呼起来,他也非常骄傲,因为他终于战胜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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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男孩布鲁斯的故事,我明白了,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只有战胜了自己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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