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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学生发展权益的困境及其化解

2023-08-27 来源:步旅网
职业教育学生发展权益的困境及其化解

高树仁;于畅

【摘 要】As the fundamental right of citizen in China, development right is the primary value to realize the educational justice. It is the basic premise and important value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reform to ensure students' fair development rights, which not only relates to the concept and culture issues of the whole society, but also relates to the adjustment of education policies and the reasonable construction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system.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resolving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dilemma and realizing all-round development target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students to understand various practical constraints. In the reform and practice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it is needed to adjust policies and systems continuously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development of rights and interests and then realize freedom, comprehensiv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students.%发展权作为我国公民的基本权益,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首要价值.保障学生公平的发展权益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价值,其涉及整个社会的观念与文化问题,也涉及教育政策的调适以及职教体系的合理构建等多方面问题.认清各种现实约束条件,对化解我国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的困境和实现职业教育学生的全面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在职业教育改革与实践中,需要通过持续的政策调适、制度变革以及职教体系的完善以不断保障学生的发展权益,实现职业教育学生的自由、全面和可持续发展. 【期刊名称】《职业技术教育》

【年(卷),期】2015(036)007 【总页数】4页(P61-64)

【关键词】职业教育;发展权益;现实约束 【作 者】高树仁;于畅

【作者单位】辽宁教育研究院;辽宁教育研究院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G715

职业教育是我国从人力资源大国迈向制造业强国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国从国家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高度出发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然而,看似蓬勃发展的职业教育在实践中却呈现出“招生难”的境地。“职业教育吸引力”的问题为何长期挥之不去,这既受传统观念的制约,也有招生政策等的影响,职教学生发展权益的失衡也是其重要原因。特别是在职业教育变革与转型过程中,发展权益的失衡是职业教育发展困境的症结所在。需要通过政策调适、制度变革以及体系建构,不断保障学生发展权益,实现职业教育学生的自由、全面和可持续发展。 (一)保障学生公平的竞争环境

随着社会转型进程的加快,我国户籍制度经历了几次重大变迁,推进了城镇化进程以及人口流动。但为了控制人口规模,许多城市在学历等方面构筑“户籍壁垒”,无形中为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在城市就业和落户增设了“门槛”。常见的是各大城市为吸引高学历人才开出的诸多优厚条件,却鲜见与高级技能型人才、职业技术型人才相配套的人才引进和户籍政策,受教育程度、学历层次方面的“筛选功能”和“信号作用”在户籍政策中被不断放大,使职业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步入社会遭受

歧视和不公正待遇。公平的社会起点和公正的竞争环境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政府对这种带有价值观色彩的正当追求应予以制度保障,即在“机会公平”的政策框架下,逐步推动户籍和就业政策改革,逐步剥离户籍制度附带的各种歧视,清除法律法规中对于职业教育学生中的不公平待遇,保障学生公平的社会发展环境。 (二)保障学生继续教育的权利

职教学生再教育受限,既是当前教育体系缺陷的一种必然结果,也是教育制度惯性与各种深层矛盾纠结的浮显。这一缺陷,对外影响整个教育体系的公平,损害职教学生的切身利益,导致学生发展后劲不足;对内不利于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吸引力,制约职业教育改革的层次水平,蔽塞职业教育进一步改革与发展路径。目前,职业院校毕业生的综合技术水平仍然偏低,要想成为高级技术人才和技术过硬的高级蓝领,满足中国经济对产业工人转型升级的要求,继续教育和再教育至关重要。但高等学校招生向普通高中倾斜,职业教育毕业生升学比例受限,多数学生难以进一步继续提升学历和技术水平,职业教育成了“断头教育”。未来的教育体系应以公平为指向,为不同教育类型的学生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使学生的潜力、素质、才干能够得到平等的发展。 (三)保障阶层流动的自由空间

教育是改变命运、促进社会合理流动的重要方式。通过教育的有序选择,改变阶层的代内循环及代际传递,使社会底层获得向上流动的机会。但现阶段,我国职业教育在促进社会阶层流动方面的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教育系统本身所具有的分层现象,使处于教育金字塔底端的职业教育招生主要以社会底层学生为主,而以“面向生产、建设、服务与管理一线培养能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决定了职业教育所对应的阶层相对集中于社会较低层次,降低了职业教育在推进社会阶层流动方面的积极作用。另外,职业教育先天具有的“功利性”、“工具性”以及“就业导向”等特点,使其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更侧重技术性、突出

应用性,而不是注重在塑造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中的作用,导致职业教育所培养的学生局限于初级的职业岗位和较低的社会阶层之中。 (一)职业教育地位边缘化

由于现有的教育分流机制、社会分层机制的综合影响,加之技能型人才待遇、政策诸多方面的制约,职业教育地位的先天性“边缘化”在后天的教育实际运作中被无限放大。首先,由于“重学轻术”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职业教育在国民心目中一度成为“次等教育”,社会认可度不高。加之一系列体制性、政策性、传统观念和社会文化的偏见,使职业教育在办学实践中倾向于与其应有的社会价值和地位分离开来,某种程度上陷入一种“中听不中看”、“叫好不叫座”的困境。其次,由于我国实行以高考成绩为标准的教育分流机制,职业教育成为“学业失败群体”的一种无奈选择,充当了高等教育资源不足情况下舒缓社会压力的一种教育补充,不仅影响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也导致了职业教育社会地位低下。最后,由于我国对技能型人才的诸多政策性、体制性偏见和社会分层的影响,接受职业教育难以获得较好的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而这些个体资本直接决定了个体的生存发展状态和所处的社会阶层结构,从这个意义来看,我国的教育分流机制实际上过早决定了社会分层结果,也决定了职业教育在社会阶层流动和实现社会公平方面的有限职能。如果职业教育不能成为冲破社会阶层固化的藩篱,那么其地位的“边缘化”将成为持久的发展难题。 (二)职业教育体系边缘化

在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进程中,职业教育已成为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力量。20世纪90年代末,中职教育从学校数量到办学规模均获得长足发展,高职教育发展迅速并撑起中国高等教育“半壁江山”。但从整个教育体系来看,职业教育呈现“边缘化”的特征,中职教育的“中等化”、高职教育“专科层次”、中高职衔接不畅、高职与本科缺少晋升路径的缺陷设计以及招生的严峻形势使得职业教育发展遇到了

瓶颈。当前,职业教育与高端技能型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和要求不相适应,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战略目标还存在较大距离。传统文化使我国教育制度在实际运作中存在着纵向层级差异,职教远未达到与普通教育相等的地位。职业院校在招生、投入、重视程度上都不及普通学校,而且由于在学历层次上的弱势地位,甚至出现多数职业院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吃不饱”的现象。要破除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偏见,最重要的是转变职业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使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从纵向层级差异转向横向类型差异,实现招生、投入等方面的同等待遇。畅通职业教育升学渠道,在职教体系内实现中高职教育的无缝对接,在教育体系内实现高职与普通高等教育之间的衔接顺畅,凸显职业教育的特色与优势,彻底改变教育体系的边缘化的状态。

(三)职业教育对象边缘化

纵观职业教育的发展历程,职业教育在我国生根发芽、成长壮大,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艰难曲折的过程[1]。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表现为“政策性复苏”、“规模性复苏”,但职业教育的社会吸引力凸显不足,招生困境长期存在。职业教育也从最初满足“生计需求”和“发展需要”的理想选择,逐渐演变为一部分社会弱势群体的无奈之选[2]。因此,职业教育对象的边缘化现象相当普遍。职业教育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类型,关系到社会公民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其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应立足于推动社会公民的全面发展,促进公正公平、聚焦社会和谐应成为其改革发展的重要价值取向[3]。然而,目前职业教育对象主要是社会弱势群体,其之所以接受职业教育,也主要归因于强制的教育分流,而非主动选择的结果。中考和高考作为教育分流过程的两个至关重要的阀门,决定了基础教育的质量对于教育强制分流结果的重要性。由此,相对于城市的教育经费投入,农村显然成为优质教育资源薄弱的地区,农村学生更易于集中流向职业教育;相对于家境较好的孩子,家境较差的孩子各种与教育相关的社会资本更加匮乏,更易于沉淀在高等教育的

“中下层”和职业教育体系内。

(一)全面深化社会改革,疏解职业教育学生发展权益问题

保障职业教育学生公平的发展权益必须建立在社会转型的基础上,需要通过全面深化社会改革,以保障职业教育学生发展权益。也就是说,发展职业教育,不单单是一个教育问题,还需要社会、体制、制度、政策、理念等诸多方面的同步发展。一方面,要构建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和谐公平的社会环境,在整个社会中营造“不唯学历凭能力,崇尚一技之长”的良好氛围,消除影响职业教育学生发展的制度障碍,并逐步降低劳动力市场分割的负面效应。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户籍制度“不搞指标分配,不搞层层加码”,创造平等、公平、统一的就业环境和劳动力市场,消除城乡、行业、职称、学历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为在学历社会中就业处于弱势的职业院校学生群体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按照“尊重劳动、尊重技术、尊重服务”的价值原则不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以职业教育毕业生为主体的技术型人力资源的社会待遇,有效解决职业教育毕业生“薪酬待遇低、缺乏社会保障”的问题,让职业技术人才的价值得到更多尊重和认可。通过增加技术工人的职业声望以及收入水平进而提升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另外,在现代产业发展的背景下,必须建立有效疏通工人阶层专业发展的多种渠道,开辟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教育体制,发挥“新工厂学徒制”、“实践共同体”、“在职教育培训”等多种途径,为技术工人“从新手到专家”的专业成长提供平台[4]。通过这些举措,转变整个社会和当前教育体系中“重学轻术”、“重研究型人才,轻技能型人才”的积弊,扭转职业教育和技能型人才“等而下之”的局面。不再将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视为等级、智力上的区别,而将其理解为分工的不同和人才规格、人才类型的区别的时候[5],职业教育学生的社会权益才有可能得到公平对待,才有可能激发年轻人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 (二)加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增强职业教育对社会和个人发展的贡献度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平民教育”,深刻体现着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人本教育理念,对于改善民生、满足人的主体性需要、保障学习者发展权益,为其带来眼前的实惠、发展机会及社会地位的提升,并最终实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意义重大。职业教育学生发展权益需要教育质量的有力保障,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努力转换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思路,拓展发展空间,实现内涵式发展。基于此,需要加强改革与创新,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职业教育的战略布局,增强职业教育体系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适应性和贡献度;以办一流大学的决心和态度建设高职院校,明确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和未来发展方向,改善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使整个教育体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职业教育真正“强”起来;加强整合和统筹,强化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课程设置、人才培养层次和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吻合度,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和个人发展的贡献度,使职业教育能够整合经济发展和个人发展的双重需要;加强有关行政部门之间的横向协调,形成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6],形成政府统筹发展、行业指导共建、企业参与支持、学生和家长热情选择、社会全面认同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总之,通过内涵建设提升质量,既是职业教育在功能布局上保持良好生态的必然要求,也是学生谋求自身生存、发展、提高的基本权益的必要条件。

(三)构建高职教育立交体系,保证职业教育学生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机会 我国职业教育结构特点与体系性局限已成为制约学生发展权益的重要障碍,阻断了学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层次教育后的本科、硕士以及博士层次发展路径。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实现职业教育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只有教育体系是合理的,职业教育的功能效益才能充分发挥。当前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在整体上处于向现代转型的初级阶段,职业教育内部的层次衔接亟待完善,高职教育与普通教育体系的相互沟通问题亟待有效解决。当前,构建能够充分保障学生“纵向流动、双向沟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成为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第一,鼓励和引

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职业教育转型,充实本科和研究生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使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和体系更加科学合理。第二,在提升职业教育层次的基础上,要实现各等级职业学校教育的前接后续,打通中等职业教育、专科职业教育、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等纵向流动的上升通道,系统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保障职业教育学生“人人皆可成才”的发展权益。第三,突破职业教育体系多年来“断头教育”的发展瓶颈,增强高职教育发展的融通性;应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桥梁作用”和“转换带”功能,实现整个教育体系的“纵向贯通”与“横向互联”,不同教育之间的“转换带”,使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既不相互阻隔,又连接有序,共同为职业教育学生的成长发展提供优良的教育服务。[7]第四,要加强宏观制度建设,如建立不同类型高校转学升学通道、建立学校间的学分积累和转换机制,打通中职、高职、本科等层次教育的衔接路径和通道,为职业院校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搭建 “立交桥”。

【相关文献】

[1]杨喜军.国际职业教育体系的类型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J].现代教育管理,2014(4):95-99.

[2]苏琳.职业教育:孕育“匠才”的摇篮[N].经济日报,2013-7-24(14).

[3]胡茂波,普艳秋,史静寰. 全球语境下职业教育发展核心价值观的反思与深化[J].现代教育管理,2014(4):82-87.

[4]唐林伟.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营造“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14(21):273-276.

[5]张作功.论促进教育公平与发展职业教育[J].教育与职业,2005(35):47-48. [6]常荣军.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几点思考[J].职业技术教育,2013(18):56-57. [7]张振元.系统看待“本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问题[J].职业技术教育,2014(1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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