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由于甲方工程需要聘用乙方从事现场电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电工工作,乙方需善始善终认真完成,甲乙双方如需解除协议,必须在工程完成或年终时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如因乙方违法或严重违反甲方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2、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特别是廉政方面);甲方对乙方违章违纪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制度,甲方将扣发相应价值的工资做为甲方的经济赔偿,试用期不满一个月的不发工资。
3、乙方要认真执行操作规程,要服务和配合好施工生产,注意保养和维护好电器设施,及时巡回检查维护,认真填写有关资料,配合好安全生产检查,因乙方违犯有关规程操作造成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事故严重者按法律程序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4、在施工现场不需用电工作业时,乙方应服从项目部的工作安排,
5、因个人身体状况突发疾病造成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6、酒后驾驶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事故责任自负。
7、工资:天/180元。(含所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等)。
8、甲方为乙方按月随集体发放工资。
9、乙方必须遵守执行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甲方不得无故克扣乙方工资。
10、双方必须共同认真遵守不得违约,否则双倍赔偿对方损失。
11、本协议处签订之日起生效,同时乙方需提供给甲方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理人(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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