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措施
1.职业劳动卫生保障体系
为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与健康,保持和提高劳动者持久的劳动能力,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我项目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标准,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的有关规定,从医疗保障、教育培训、卫生检查、施工环境、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几个方面建立完整的职业劳动卫生保障体系,加强职业劳动卫生管理,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职业劳动卫生保障体系详见图-1)。
2.职业劳动卫生管理机构 2.1.管理机构
项目指挥部成立职业劳动卫生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地劳动卫生和医疗保障系统的领导工作,切实做到领导到位,制度健全,措施得力(管理机构见图-2)。
2.2.主要职责
2.2.1.建立健全本项目职业劳动卫生保障责任制。
2.2.2.组织制定本项目职业劳动卫生保障制度和操作规程。 2.2.3.保证本项目职业劳动卫生保障投入和保障体系的有效实施。 2.2.4.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劳动卫生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2.5.制定项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2.2.6.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劳动卫生事故。 3.职业劳动卫生保障措施 3.1.医疗卫生保护措施 3.1.1.建立医疗机构
根据工程特点结合当地情况,拟组建工区卫生所、工地医院、当
当地医院完善医疗机构工地卫生所配备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医疗保障高空作业人员岗前体检特殊病情人员炊事卫生人员增强卫生保健意识,提高责任心教育培训普及科学知识,掌握医疗基本技能建立完善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日常性检查检查类型卫生检查检查内容检查管理检查隐患 防护率100%,确保人人健康。检查事故处理实行值日制工地环境宽敞明亮、清洁卫生卫生保健设施齐全定期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人文环境利用版报、广播等形式宣传教育相互关爱,彼此监督健全劳保制度事前检测劳动保护技能培训改善劳动条件落实劳保制度事中检测提高业务素质监督执行情况事后检测规范操作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检查思想职业健康卫生目标环境卫生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要求 建立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图-1 职业劳动卫生保障体系
分工区医疗点一工区劳动卫生保障领导小组 组 长: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卫生所所长 成员:各部室部长 分工区医疗点分工区医疗点图-2 职业劳动卫生保障管理机构
地医院三级医疗保障机构,做好卫生防疫和身体保健工作(详见10-3-1图)。
三级 二级
一级 分工区医疗点 分工区医疗点 分工区医疗点 工 地 医 院 当市(县)医院 一级医疗机构:
图10-3-1 医疗机构保障图
工地卫生所是施工管区医疗卫生保障中心,本标段线路共设三个分工区医疗点,每个医疗点编设2人,观察床2张。
具体任务:负责现场的医疗、预防和早期抢救工作;负责对职工进行健康教育;开展卫生防病和卫生监护,杜绝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对施工一线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诊断和治疗;进行急症、重伤的早期抢救和医疗后送,保证伤病员在2h内得到有效抢救;对一些常见病、
多发病进行观察治疗,开展外伤清创缝合、骨折复位固定及小型手术;承担管区单位职工体检和重要工地巡诊治疗;向血站联系抢救用血源等工作。
二级医疗机构:
负责联系当地市区医院作为联合体的二级医疗保障机构,主要承担伤病员急诊、住院治疗任务,接纳转院、重症救护和运送。
3.1.2.严格体检制度
工程开工前,对参建人员进行工前体检,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了解职工健康状况;为现场救护及工中、工后随访提供医疗信息,同时也可为疾病防治提供基础资料。
工中体检: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尽早发现病患者及职业有害因素早期损害征象,以便及时采取预防和治疗措施。
工后体检:施工结束后对返回人员进行工后体检。
体检内容:包括血、尿、便常规+潜血、肝功、血脂、血糖、血型等;包括心电图、X光胸片、B超、超声心动图等。
3.1.3.加强医疗队伍自身建设,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选拔身体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敬业精神、业务技术过硬的全科医生及救护人员,通过医疗卫生保障知识培训合格后,担负医疗保障任务。同时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交通、通讯工具等,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责任到人,确保医疗质量。
3.2.劳动保护措施
以人为本,采用先进施工工艺改善劳动环境
3.2.1明挖隧道基坑内施工时,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防暑降温工作。
3.2.2在桥梁施工过程中,应教育广大职工积极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夏季配发防暑降温药品,冬季发放防寒物品,同时采用先进的桥梁
施工设备,最大限度的降低劳动强度。
3.2.3.路基及轨道施工中驾驶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和倒班制,如因特殊工作需求延长劳动时间的,除发给特殊津贴外,尽快安排补休。
3.3.教育与培训
3.3.1.广泛开展职业劳动卫生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员工真正认识到劳动卫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懂得职业劳动卫生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劳动卫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3.2.把卫生知识、保护技能、操作规程、卫生保健法规等作为职业劳动卫生教育的主要内容。
3.3.3.建立经常性的职业劳动卫生教育考核制度,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档案。
3.3.4.有针对性的对基层管理人员、卫生人员和炊事人员进行卫生保障知识培训,增强管理意识及责任心。
3.3.5.普及劳动保护及职业疾病的科学知识和防治方法,掌握劳动卫生、劳动保护及预防药品的使用知识和方法,提高参战员工的劳动保护能力。
3.3.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时,进行职业培训,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3.4.职业劳动卫生检查
职业劳动卫生检查的目的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及提高员工的卫生保健意识的重要手段,是职业劳动卫生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职业劳动卫生检查,可以发现工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人员健康。职业劳动卫生检查由项目指挥部职业劳动卫生保障领导小组组织,定期进行。
3.4.1.检查的类型
职业劳动卫生检查的类型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等。
3.4.1.1.日常性检查:由项目办公室主任负责,卫生所所长、各卫生保健人员参与,对重点部位进行日常性检查。
3.4.1.2.专业性检查:由项目办公室主任负责,卫生所所长、各卫生保健人员参与对特殊场所、特殊作业、特殊人员进行专业性检查。
3.4.1.3.季节性检查:根据季节特点,气候变化情况,进行季节性检查,如夏天高温避暑、冬季严寒取暖、冬春交际易患流行性疾病等。
3.4.2.检查的主要内容
3.4.2.1.查思想:主要检查项目领导和职工对职业劳动卫生工作的认识。
3.4.2.2.查管理:主要检查职业劳动卫生管理是否有效,主要包括职业劳动卫生责任制、组织机构、保证措施、技术交底、培训教育、持证上岗、保证设施、违规行为、卫生保健记录等。
3.4.2.3.查隐患:主要检查施工驻地和作业现场是否符合职业劳动卫生的要求。
3.4.2.4.查事故处理:对职业劳动卫生事故的处理应达到查明事故原因、明确责任并对责任者做出处理、明确和落实整改措施等要求,同时对发生的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等进行检查。
3.4.3.检查注意事项
3.4.3.1.职业劳动卫生检查要深入基层、紧紧依靠职工,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好检查工作。
3.4.3.2.做好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思想、业务知识、法规政策和检查设备等。
3.4.3.3.明确检查的目的和要求。既有严格要求,又要防止一刀切,要从实际出发,分清主次矛盾,力求实效。
3.4.3.4.坚持查改结合。检查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整改才是最终目的。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3.4.3.5.建立检查档案:结合职业劳动卫生检查的实施,逐步建立健全检查档案,收集基本数据,掌握基本卫生状况,为及时消除隐患提供数据。
3.5.环境卫生保护
3.5.1.在生活区周围种植花草、树木,为生产人员提供一个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
3.5.2.办公室和宿舍等室内环境卫生,实行卫生值日制,做到无痰迹、烟头、纸屑等。宿舍内物品集中摆放,保持整洁。
3.5.3.食堂内外保持环境整洁,食物存放配备冰箱和熟食罩,生熟分开,专人管理,保持清洁卫生。食品每天验收,防止食物中毒。食堂配备加盖垃圾筒,定期开展消毒、防尘、灭蝇、灭鼠活动。
3.5.4.定期使用经批准使用的杀虫剂对生产生活房屋进行喷洒消毒,保护现场所有职工和劳工免受病虫害侵袭。
3.6.劳动保护
3.6.1.高度重视健康保障工作对铁路建设的重要性,明确责任,防止因追求进度和效益而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现象发生。
3.6.2.劳动卫生保护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做它用。
3.6.3.采取事前检测、事中检测、事后检测的手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高温和严寒天气施工,要做好防暑防寒措施。
3.6.4.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保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6.5.加强对女工的特殊保护,根据妇女生理特点安排劳动就业,不得安排女性从事不利于身体健康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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