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类别:
需重新制发证书文件:更正事项:
申请人章戳(签字):
□是 □否
代理机构章戳: 代理人签字:
填写说明
1.办理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适用本书式。申请书应当打印或印刷。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不得修改格式。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所附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未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不需填写。
5.一份申请书填写一个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的更正申请事项。
6.办理商标申请人名义/地址更正的,应当填写该商标的全部类别。
7.更正内容不涉及商标申请文件或注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更正事项应当注明申请更正的项目和内容。
8.需重新制发证书文件的,应选择“是”,并附送有误的商标注册证或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等文件原件。
9.共有商标申请更正商标/注册事项,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
10.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11.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更正费为500元人民币。
12.申请事宜并请详细阅读“商标申请指南”(www.sai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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