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根据事务处安全工作岗位职责要求,签定本责任书:
1.学校的各类用房,尤其是重要处室(包括财务室、物资室、仪器室、语音室、电脑室、图书室等)要加强检查和防范设施,保障安全。 2.督促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得玩忽职守违反制度,避免被窃、被诈骗等安全问题。
3.编造校产清册,完善校产登记制度。对校产实行一学期检查一次,保证校产清楚、完好,发现丢失或使用时损坏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4.爱护并保护学校财产,对有人要损坏学校财产之事要及时制止。对被损坏的要责令其当即赔偿及修理。
5.严格检查学校校舍、设施,经常检查顶上吊物(如电扇、电灯和玻璃等),经常检查各类运动设备,发现有隐患要及时修理。
6.注意用电安全,经常检查电路情况,禁止任何人玩电源开关,乱接各种电器。教育师生在人离开时要做到关窗、关灯后关门。
7.讲究饮食卫生,保证每日有开水供应;加强食堂的管理,构建严密的防范措施,经常检查食堂的用餐安全情况。
8.保护消防器具,经常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未有火警,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万一出现火警要奋力扑灭,并打119急用电话。 9.及时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和上报工作。 考核与奖惩
1、本责任书由学校纳入工作考核内容,并与月奖挂钩。
2、学期末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思想重视、制度健全、管理细致、工作卓有成效的个人,给予表彰及奖金奖励;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酿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通报批评,扣除学期末绩效工资并严肃查处。
3 、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律取消本年度责任人各种先进评选资格,并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校 长:(签章)
责任人:(签字)
官桥镇中心小学 二0一三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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