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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2024-01-28 来源:步旅网


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障酒店管理层通讯畅通、信息及时传递,确保各部门日常工作的统筹安排和顺利开展,快速应对突发事件,有效的维护客户关系,杜绝因通讯不畅而影响工作的现象,经酒店行政办决定,为管理层配备的手机和号码(以下简称“使用者”),特制订本规定。

一、 手机使用规则

1、配备的手机和号码所有权属***酒店,使用者仅具有使用权。配备的手机是作为工作通讯工具,不得将手机进行工作外的娱乐活动。

2、使用者应保证手机每天(包括休假)24小时开机,以保持通讯畅通。

3、手机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不得借给、转赠他人使用。

4、手机没电时应及时充电,充电尽量在晚间进行;外出应携带充电器,不需要携带充电器的情况下,应提前充足电量,确保通讯畅通。

5、手机彩铃是让拨打酒店电话的客户和个人在接通等待时收听到为酒店定做的广告词和背景音乐,是一种对外宣传模式,以拓宽酒店与外界沟通的渠道,为酒店带来不可预估的宣传作用。手机彩铃严禁取消或更换。

二、手机接打规范

1、手机接打须使用普通话。

2、来电须在三声(5秒钟)响起之后及时接听,问候“您好!”,禁止问候使用“喂!”。

3、通话语音清晰,语调轻松,语速同步,严禁粗言秽语,等上级或领导先挂电话之后再挂电话。

4、接打电话时,遇到客人、领导或同事从旁边走过应点头示意。

三、费用管理规则

1、使用者应自觉节约通话、流量等费用,原则上酒店只提供套餐费用;

2、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超出套餐费用及固定消费内的费用时,超额的费用由使用者自己承担;

3、酒店行政办每月会根据电信部门开出的费用凭单向使用者收取超额的费用;

4、使用者无权办理手机业务,确属工作需要需开通其他业务的,须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开通。

四、故障处理规则

1、手机发生故障时,使用者应及时向行政办汇报并说明情况。

2、属产品“三包”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由酒店负责处理;

3、属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维修等费用由使用者本人负责;

五、损坏/丢失处理规则

1、手机请使用者随身携带、妥善保管,若使用者手机损坏或丢失,请在24小时内上报行政办。

2、因使用者保管不当,造成手机和号码遗失或损坏的,由使用者承担给酒店造成的损失,并按同品牌同规格手机进行赔偿和承担补卡费用。

六、违规处理标准

1、因使用者的原因(比如:未充电、未随身携带等)导致手机通讯不畅通,遭到同事、领导、客户以及其他与工作有关人员向行政办投诉或反应的,使用者应主动乐捐20元/次。

2、使用者违反“手机接打规范”的,使用者应主动乐捐20元/次。

3、工作时间内用手机上QQ、看电子书、看电影、玩游戏、玩微信、电话闲聊等与工作无关的娱乐,使用者应主动乐捐50元/次。

4、使用者将手机借给或转赠他人使用,并及时召回的,使用者应主动乐捐50元/次。

5、使用者擅自将手机彩铃取消或更换,使用者应主动乐捐100元/次。

七、 附则

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酒店行政办,自使用者阅读签字、总经理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酒店行政办

二零一三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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