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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人员要求汇总

2024-06-16 来源:步旅网
人员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其释义》

2、检验检测机构应拥有为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出具正确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所需的技术人员(检验检测的操作人员、结果验证或核查人员)和管理人员(对质量、技术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员,包括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结构和数量、受教育程度、理论基础、技术背景和经历、实际操作能力、职业素养等应满足工作类型、工作范围和工作量的需要。

1、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技术运作。技术负责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以覆盖检验检测机构不同的技术活动范围。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以下情况可视为同等能力:

a) 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1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3年及以上;

b)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5年及以上; c)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8年及以上。

2、授权签字人应:

a)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其相关的技术文件的要求;

b)具备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的工作经历,掌握所承担签字领域的检验检测技术,熟悉所承担签字领域的相应标准或者技术规范;

c)熟悉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审核签发程序,具备对检验检测结果做出评价的判断能力;

d)检验检测机构对其签发报告或证书的职责和范围应有正式授权;

e)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应用说明》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纺织检测领域应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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