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值班制度
目 的:加强生产车间的日常管理,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转,保质、按时的完成生产计划。
原 则:车间生产过程中(中班、夜班如人数少可由班长代值班)必须有生产主管在现场值班。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的生产分厂。
相关规定:1、生产主管包括:车间主任、生产工程师、品质工程师2、生产主管的主要职责:(1)根据生产部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2)组织生产、安全制度的检查、监督、控制及执行;(3)负责抓好生产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的控制、实施,严格执行安全法规、生产操作规程,即时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火灾、设备、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4)负责生产过程的测量与监控。
3、具体规定(1)车间生产过程中(中班、夜班如人数少可由班长代值班)生产主管中必须保证至少有一人在生产现场值班,负责车间生产的检查、指导与督促。
(2)生产主管当日上班时间超过8小时的,超出的值班时间按6元/小时的标准进行加班补贴。
(3)如出现车间生产过程中无生产主管在现场值班的情况,每次扣除该车间全体生产主管当月绩效工资的10%。
因上述原因造成质量损失等情况的将按公司的相关规定作严肃处理。 4、本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5、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xx-x二oo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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