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甲、乙、丙三方在此做出如下一般陈述和保证:
(1)甲方、乙方、丙方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律实体,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需的完全的权利、权力和授权。
(2)甲方、乙方、丙方签署或履行本协议均未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其他适用或有拘束力的规定,也未构成对其作为当事方的任何合同的任何违约。
(3)本协议对甲方、乙方、丙方任何一方构成合法、有效和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6.2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享有如下权利、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和了解,并有权要求相关方给予全部必要的协助。
(2)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受让应收账款,并根据应收账款债权的审查需要,要求乙方、丙方协助提供相关文件,甲方应对乙方、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信息保密,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查询或披露的除外。
(3)甲方应在受让应收账款之后对融资申请人履行发放融资的义务,同时享有应收账款项下收款的权利。
(4)本协议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6.3 乙方作出如下保证与陈述:
(1)乙方承诺遵守《 使用协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平台。
(2)乙方在 平台上以开立 的方式向其供应商支付应付账款,并承担相应的付款责任。同时保证开立 所对应的应收账款均代表真实、合法、善意的货物(或服务)销售,且该销售并非以试用买卖、代销或其他类似方式进行且该应收账款债权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合同约定的)限制。
(3)乙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条件按照《付款承诺函》对应的《最终还款明细表》所列明的付款账户信息和承诺付款金额在承诺付款日前完成付款。
(4)乙方同意 全部或部分流转,付款责任的履行不受 流转相关方之间、乙方与卖方或乙方与第三方之间任何商业纠纷的影响,不就该付款责任主张抵消或者进行抗辩。不得以商业纠纷、应付账款已清偿、司法管制等为由拒不履行付款责任。
(5)乙方保证,甲方受让 构成应收账款有效转让,应收账款转让的有效性包括应收账款转让的效力能对抗第三方的权利主张,并且不受卖方破产、重组或其他可能出现争议情况的影响。
(6)乙方承诺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并且乙方不得以其与供应商之间的约定、争议及纠纷等任何原因,拒绝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约定的任何义务。
6.4 丙方作出如下保证与陈述:
(1)丙方负责根据甲方、乙方及融资申请人的需求提供平台的技术开发与运营服务,保证 平台运行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丙方协助甲方调查卖方及乙方信用情况,协助甲方搜集融资申请材料及卖方客户信息材料。
(3)丙方应根据本协议及甲方要求对融资申请人通过 平台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及单据进行初审,并对供应链融资项下的交易背景以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调查,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防遗漏影响融资的重要事实。
(4)丙方负责对提交给甲方的融资申请对应的应收账款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中进行查询,确保信息推送前,相关应收账款不存在重复转让或质押融资风险。申请递交前产生的应收账款重复转让或质押对相关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丙方承担,但丙方可以证明其已进行了有效查询的除外。
(5)丙方根据乙方授权,在到期付款日按照《最终还款明细表》中所列明的的收款账户和金额向中信银行发送清分指令,完成[]到期清分。由于指令送达不及时导致乙方的逾期损失由丙方承担。
(6)对于各方在 平台上的业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付款承诺函、 流转记录、融资申请、业务合同、以及其他与甲方的信息交互数据等,丙方应保存留档至少五年。丙方承诺配合甲方及乙方相关业务审计及检查工作,必要时提供相关业务数据档案。
(7)丙方应对乙方、融资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信息保密,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查询或披露的除外。
(8)丙方账户若遭遇法院查询、冻结、扣划等可能导致乙方所回款项无法正常按《最终还款明细表》兑付的情形时,丙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及乙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应偿还融资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其他账户,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融资款项偿还至甲方指定账户的,甲方在《最终还款明细表》中所对应的债权份额自甲方收到相应款项之日起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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