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住宿的每位员工更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好员工宿舍的正常秩序,伊犁办特制定本制度:
1、宿舍内所有的公共财产(如电视机、卫浴设备、厨具、门窗,床上用品等见宿舍用品明细单),每个在住员工不得随意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
2、爱护宿舍卫生,不准在宿舍内丢垃圾,每天安排员工打扫室内清洁卫生,同时希望大家能珍惜我们的劳动成果,凡不执行者处以10元罚款,罚款将在工资中体现,如遇特殊情况,需讲明原因,由第二天的人员自动替补。
3、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坚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除了传真机以外,其他的电器只要人不在必须断电,养成一个随手关灯、关水的好习惯。
4、不得在宿舍内吸烟,以防火灾的发生。
以上奖惩制度即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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