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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2021-03-03 来源:步旅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意见》(潍发„20xx‟23号)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质量,扎实推进生态文明洁净家园建设,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城乡环卫一体化为突破口,以乡村路域治理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村文明程度,健全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努力使农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农民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二、活动开展时间

  自4月7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大约24天的时间。

  三、目标任务

  一是辖区内环湖路、沂胶路、潍胶路、郭河路、郑一路、城子路、鸡场路、小新河路、十一路等主要交通干道,要做到路面整洁干净、路肩平整、路边沟内外均无垃圾、杂草,沿路视线范围内无粪堆、垃圾堆、柴草堆“三大堆”。

  二是每个村内要清出两条主干道和环村路,要求路面保持干净整洁、道路两侧视线范围内的无土堆、粪堆、柴草堆、垃圾堆、无漂浮物。

  三是每个村的出村路,包括硬化路和未硬化的路面,都要时刻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对沿途树木的乱砍乱伐和私自焚烧、视线范围内无垃圾、无乱堆、乱放现象。

  四是绿化亮化。有条件的村庄主要道路两侧要高质量、高标准栽植行道树、安装路灯,村内房前屋后及空白地要进行绿化,进一步改善村庄环境。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7日-4月8日)。各村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成立组织机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骨干力量及老党员老干部为成员,并张贴在办公场所的显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时,通过召开干部群众会议、张贴标语、喇叭广播等宣传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让群众了解开展生态文明洁净家园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张贴标语要求大村不少于50条,小村不少

  于20条。街道党政办公室将组织专人从9号开始逐村检查并通报标语张贴情况。

  (二)集中清理阶段(4月9日-4月26日)。各村要集中人力物力部署行动,采取领导干部包片、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街包路责任制,强化措施,细化到人,限期完成村庄环境整治。活动期间,通过日常检查每个片确定1个村作为“生态文明洁净家园活动典型村”,并召开现场会,将好的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活动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各片每3天进行一次自查,排出名次上报党委。党委每周一次检查,每周一排名,每周一通报,月底将检查结果上报区党工委、管委会申请验收。区里将验收结果打出分数,排出街道名次和村庄名次。考核将评出2个先进街道和20个模范村,由区党工委、管委会授予生态文明洁净家园创建先进单位和生态文明洁净家园示范村称号,并授予奖励。不合格的村继续搞好创建,过一个月再组织验收,并在报纸和电视台上公布村庄名单。

  (四)巩固提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街道42个村,每村每300口人要设立一名保洁员,从村内到村外、从大街到小巷、从连村路到生产路,划分责任区,全面负责卫生保洁。街道村庄环境整治领导小组作为常设机构,常态化抓好活动开展,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对在检查考核中不合格的村庄,摘除合格牌,责令限期整改。完成整改经验收合格后,重新发牌认可。

  五、活动要求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村庄环境整治是落实峡山区“生态立区”建区宗旨的必要途径,是加快街道小城镇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最直接手段,也是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工作的最直观展现。街道、村两级干部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路域治理和村庄卫生清理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常常开展、时时监督、项项落实。

  (二)宣传教育要到位。要大张旗鼓地抓好正面引导和宣传教育,街道党政办公室要建立工作简报,定期通报活动进展,对正面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对不文明的人和事大力批评和公开曝光,督促工作落实,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责任落实要到位。街道将继续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各工作片片长是本片第一责任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是本村第一责任人,形成街道抓片长、片长抓支部书记、支部书记带领村“两委”干部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问责格局。各村作为环境整治工作的主体,也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细化分解任务,保证活动有序推进。

  (四)督查考核要到位。街道党委、办事处将加大督查力度,除做到“每周一次检查,每周一排名,每周一通报”外,由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下村入户,现场调度检查工作进展。月底活动结束、全区检查之前,先由街道党委、办事处组织专人进行考核验收。

  六、考核方式及结果运用

  街道自检由街道组织全体包村干部参加,采取边看、边打分的形式。检查结束后,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对各村、各片打出的分

  数进行集中排名,并及时通报排名情况。对在全街道排名中位于前五名的村予以表彰,奖励村、包村干部各**元;对排名位于后五名的进行通报批评,罚村、包村干部各**元,并限期整改,达到标准要求。

  在全区检查中,位于区排名前十名的村,奖励村、包村干部各**元;位于第十一名至第三十名的各奖励**元;位于三十一名至五十名的各奖励**元;对排名位于后十名的村,罚村、包村干部各3000元;位于后十一名至后三十名的各罚**元;位于后三十一名至后五十名的各罚**元。

  同时,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员干部年终考核和党组织千分考核,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和党组织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附件:1、*街道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生态文明洁净家园活动验收标准

  20xx年四月七日

  *街道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街道党委书记

  副组长: 街道党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街道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 街道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街道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挂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

  生态文明洁净家园活动验收标准

  (总分100分)

  1、路域治理(20分)。环湖路、沂胶路、潍胶路、郭河路、郑一路、城子路、鸡场路、小新河路、十一路等主要交通干道沿路视线范围内无粪堆、土堆、垃圾堆、柴草堆的记20分,路边沟内无垃圾、杂草的记10分,路边沟整修齐整的记6分,路面整洁干净的记4分;每发现一处粪堆、土堆、垃圾堆、柴草堆的扣2分,每发现一个漂浮物的扣1分。

  2、环境整治(60分)。按每300人配备1名保洁员并落实待遇,足额配备的记20分,每缺1名扣10分(看名册);垃圾池、垃圾箱按照每300人配置一个,足额配备的记12分,数目达不到每缺1个扣2分;有环村路的记8分;村周边、村内主干道、坑塘、垃圾池外、垃圾箱外等无杂物、无污水横流、无建筑物料占道、无漂浮物、无“三大堆”的记20分;每发现一处粪堆的扣5分,每发现一处垃圾堆、柴草堆和漂浮物的扣2分。

  3、绿化亮化(20分)。村主要道路两侧新栽植行道树的记10分,新安装路灯的记5分,村内房前屋后及空白地新栽植绿化树木的记10分;没有的不得分。

  4、一票否决。得分达不到60分的,即视为创建活动不合格村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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