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周周日晚至周五白天的上课时间(1-4节、7-8节、11-12节,包括没课的情况)不在宿舍使用电脑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观看影片、玩游戏、开音响听音乐、上网聊天等;日常休息时间(13:00~14:00和24:00~次日7:00)不在宿舍使用电脑。
2、使用电脑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制定的作息制度、宿舍管理办法、用电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不利用电脑传播反动言论、观看黄色音像等或进行违反国家、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的'活动。
3、在使用电脑的时,尊重他人的正常生活习惯,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休息和工作;当因使用电脑造成同学之间矛盾时,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4、电脑所有人管理好自己的电脑,如果被他人使用并且违反了有关规定,除对当事人处分外,电脑所有人一并处分。
5、学生首次申请携带电脑到宿舍使用的必要条件之一是上一学期平均绩点达3.20(含3.20)以上且无其他违纪记录,以年级辅导员审批为准;使用电脑过程中如出现学期绩点低于2.60,或有其他违纪行为,下一学期将被停止使用电脑一个学期。
本人仅此声明,已阅读并正确理解以上有关条款,愿意接受其约束,保证在宿舍使用电脑过程中严格执行。
保证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本保证书一式两份,学生本人留一份,学院留一份。我院学生携带电脑到宿舍使用必须先签订本保证书。学生在使用电脑时违反以上规定一次者,将进行口头警告;累计两次违反者,进行通报批评;屡次违反两次以上者,学院将代为保管电脑,直至家长领回,当学期不得申请在宿舍使用电脑。辅导员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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