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宗旨:
为活跃高二年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陶冶学生情操,倡导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展现当代高中生的风采,迎接五四青年节,特举办高二年级歌咏比赛。
二、活动目的:
通过此次歌咏比赛,加强同学们的爱国主义热情,弘扬民族精神,使同学们懂得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从而更加刻苦学习。
三、活动主题:歌颂祖国,纪念五四。
四、参加人员:高二年级全体学生
五、活动时间与地点:
筹备及初赛4月26日至4月30日各班教室
决赛5月5日臻善楼前
六、比赛形式:
初赛评委进教室初选,每个单元6名进入年级决赛
决赛以团支部为单位合唱(要求连上下场每班5分钟)。
七、决赛要求:
1、演唱内容:各班自选曲目一首,所唱歌曲必须切合主题。
2、演唱形式多样化,可采用齐唱、合唱、领唱、朗诵加演唱等不同的演唱形式。
3、演唱者表情自然、大方,着装要统一、整洁、美观。
4、各班可根据歌曲内容自行设计动作和准备道具。
5、各参赛班级必须有一名指挥,指挥手势要到位,节拍感强。
6、赛前以抽签形式决定本班参赛顺序。
7、排练时间:7:40-7:5010:10-10:3014:20-14:30课外活动时间,自习课及其余时间禁止排练,否则取消班级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由纪检部负责检查。
8、各班于4月25日前将节目单报团委单元负责人处由团委统一审核。节目单应包括歌曲名称、班级、歌曲简单介绍。
八、评分标准:
1、演唱者声音整齐、音色统一;歌唱声音要清晰、和谐。(20分)
2、演唱的感情要到位。能够较好地表现出歌曲情绪,表现歌曲的音乐形象。(20分)
3、能准确地把握音准节奏,咬字准确、吐字清晰。(20分)
4、服装统一、整洁、美观。(20分)
5、指挥节奏准确,有表现和感染力。(20分)
注:以100分制进行计算。去掉评委打出的最高分和最低分,最后算出平均分。
九、奖项设置
分单元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十、具体分工:
1、团委及单元负责总策划
2、团委负责协调各部门关系,联系场地、音响、桌椅及比赛道具。
3、单元负责学生组织。
4、梅白鸽、陈乐负责初赛和决赛的评委工作。
5、郭翠梅老师负责比赛全部过程时的调控及安排。
6、学生会主席负责工作人员的挑选及会场纪检卫生等事宜。
十一、活动流程:
赛前筹备阶段:
1、规定参赛歌曲的数量,有无必选曲目及曲目的名字,及其他要求。(单元长团委)
2、定时间地点。(单元长团委)
3、确定主持人,工作人员。(郭翠梅)
4、确定奖励等次及各等次名额,确定等次的奖品,确定颁奖嘉宾、会前致辞嘉宾、会后总结点评嘉宾。(单元长、团委)
5、联系场地及歌咏比赛时的音响、桌凳、水、奖状、奖品及道具。(团委)
6、初赛(2人)、决赛(7人)评委准备。(梅白鸽、陈乐)
7、奖状、评委打分表准备。(梅白鸽、陈乐)
8、各团支部准备。
比赛阶段:
1、学生会配合完成比赛各项工作,总负责为学生会主席。
2、纪检工作人员12人,负责维持会场纪律。
3、剧务5人,负责音响(1人)、桌凳(2人)、上下场指挥(2人)。
4、会前致辞嘉宾致辞。
5、主持人串词主持。
6、评委评分。
7、后勤保障(水、奖品等的保管和运输)2人
8、算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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