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合作伙伴:
《关于严禁直通车商户向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网站或网上商店发布代充类xx公司Q币及包月、点券等增值业务的通知》自1月9日实施以来,我们持续检测代理商销售行为。我们发现并核实认定以下直通车代理商帐号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网站或网上商店销售Q币。违反了《通知》相关要求。
根据《通知》相关规定,现对以下帐号进行冻结处罚。
违规经销商账户:、819xxx、13979、5662、3432、2390
违规商户名称:
请广大合作伙伴务必要加强自身及下级经销商的销售行为管理,切实保护用户利益,避免出现违规行为。对于违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xx公司将坚决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处理。
通告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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