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本人承诺如下: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廉洁从政,秉公办事。积极抓好分管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严格遵守台州市委“七个减少”、“四个不”、温岭市政府“三项禁令”,做到不在工作日午餐饮酒;不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不在下基层开展公务活动时,接受基层单位在经营性酒店的招待。
3、不利用职权收受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券、礼卡和礼品,报销属于个人支付的费用,为本人、亲友及他人谋取非法利益。
4、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
5、不用公款相互吃请、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等行为。
6、不违反规定驾驶和使用公车。
7、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
8、对服务对象态度热情,言行礼貌,办事到位,不“吃、拿、卡、要”。
9、带头遵守开发区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和树立开发区机关的良好形象。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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