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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模板汇总

2020-09-11 来源:步旅网

  篇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一)

  存根20xx第 号

  兹有本单位职工: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

  码 ,,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自 年 月 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证明一式两联,此联为单位联)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骑缝章)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二)

  20xx第 号

  兹有本单位职工:姓名,性别码 ,,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自 年 月 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送 本人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篇二:解除(终止)劳动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性别__,年龄___ ,工作岗位_____,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为__ 年,从__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或_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合同法》第___条第___款第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

  动合同。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合同法》第___条第___款第____规定,该职工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年__月___日。

  该职工本单位工作年限为___年___个月,发给___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劳动者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与该职工的劳有关说明:

  1、“劳动合同期限”请填写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解除劳动合同”要在相关空格栏中写明原因: 本人意愿:

  ①自动离职

  ②因自动离职被除名

  ③因本人原因并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非本人意愿:①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②因用人单位原因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终止劳动合同要在相关空格栏中写明是“劳动合同期满”还是“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请及时将档案移交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同时通知劳动者在本证明开具之日起60日内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有关事宜。

  篇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

  兹有本单位职工,,身份证号,

  住址 。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

  因,根据《劳动法》第条 第 款 第 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我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元人民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 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 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辞职、辞退、开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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