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产权属于甲方的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进行协商,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一、 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出租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m (使用面积__________ m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之条款,将房屋所有固定装置,设备,电器等租赁于乙方做商务使用。
二、 租赁期限
1. 房屋租期为__ 年,自 年 _月 _日至_ _年 _月 日。其中前______天为装修免租期。乙方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即可入住。
2. 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三、 租金及支付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每 个月缴纳一次租金。 乙方可
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账号: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应立即交付人民币 元作为第一次房租,并交纳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私自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3.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时,向乙方提供交纳租金的正式发票或收据。
4.所有与本合同有关之各项赋税,一概将根据中国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或乙方各自承担及支付。
四、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出租房屋各项收费标准为:水: /吨,电: /度,煤气: /立方米,(其他: )如遇政府价格调整,以政府调整新价格为准。
2. 出租房屋的管理费由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由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 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房屋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房屋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五、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六、乙方的职责
1. 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金的 %。如拖欠租金 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在因故需单方面终止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3.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4. 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乙方擅自更改房屋结构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若已经搬出租赁房屋,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下,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若乙方逾期不搬迁,则甲方也有权处置乙方在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的物品。
7.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甲方的职责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起 日内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日后因证件不全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由此引发的纠纷由甲方独自承担。
2. 甲方在租赁期内对本合同所指的房屋及设施进行维修保养;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甲方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或小区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4.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八、违约条款
1.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1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 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0.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三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月租金的10%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 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乙方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在 日内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日租金。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应按合同总租金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
九、免责条款租赁期间,若乙方因自然灾害或政府政策干预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十、其他条款
1.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俱等附属设施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双方签字确认:
甲方法定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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