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担保人:
甲乙双方就乙方挂靠甲方从事出租车营运有关事宜,达成后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挂靠事项
1、甲方同意乙方购买牌小汽车挂靠在其名下,从事出租经营,营运手续归甲方,出租车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乙方。乙方的车牌号为,发动机号为底牌号为。
2、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至在政府允许公司有偿使用期限内年使用。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符合政府统一要求的营运车辆;
2、统一组织挂靠车辆的季检、年检、二级维护、统一办理挂靠车辆落籍、牌照及营运等相关手续;
3、为挂靠车辆统一安装的士灯、计价器,统一为乙方做车门标识;
4、乙方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和保险责任,甲方有义务协助保险、运营、交通部门积极处理;
5、甲方在履行上述权利和义务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或代理收取相关费用。
6、国家对经营者补偿各项优惠政策,甲方积极争取和发放。
7、甲方有义务对乙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200元的管理费,交纳时间为月初1—5号,逾期不交应向甲方交纳每天10元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不交,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甲方有权收回营运权。
2、营运过程中,乙方有权选择甲方同意符合市政府要求的出租车辆,但要到甲方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3、乙方有权选择运营线路、运营时间,有权自由选择从业人员,但要服从公司及运管部门的管理,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4、乙方必须按时缴纳交强险,还必须投50万元第三人商业险。车内每人5万元成员险,否则不予办理挂靠手续,办理完挂靠手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营运权并终止合同。如果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同意甲方收回营运手续来抵顶甲方损失。
5、乙方不经甲方审查同意,不得转让靠挂车辆,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出租车的经营权,经甲方同意转让的,应及时到公司办理备案及转让手续。
6、乙方在经营期间,应文明经营,遵纪守法,不得消极待客,不得随意收费,不得拒载,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更不能喝酒和吸毒,否则,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经营人员批评教育或收回经营权和营运手续。
7、乙方出现实质经营困难,无法继续经营,可以将经营手续交回公司,涉及有偿使用费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协商,不得停止营运,不得私自转让或处理,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靠挂经营权。
四、争议的解决
1、在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义或纠纷应进行协商处理,也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2、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诉讼由当地法院管辖。
五、附则
签订靠挂经营合同,要持本市的户口和身份证明,农村签订靠挂经营合同时,要提供1-2人担保,以确保双方合同的履行和责任的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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