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法人代表:签约代表:
电话: 传真: 地址:
乙方: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传真: 地址:
本着“互利共赢,长远发展”的原则,在公平、合理、平等的前提下,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采购甲方壁挂炉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信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详见附件一《华帝公司客户提货计划单》)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产品保修期限:
1 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2 产品整机保修期从所供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三、交货时间及数量:
乙方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以盖有乙方公章的书面《华帝公司客户提货计划单》形式,通知甲方具体的供货时间、地点、型号、数量等有关事宜,以便甲方安排生产工作。甲方自收到《华帝公司客户提货计划单》并与乙方确认安排生产,并收到乙方订单货款30%的预付款后45天内按照《华帝公司客户提货计划单》的要求安排供货。
四、付款方式:
甲方确认《华帝公司客户提货计划单》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华帝公司客户提货计划单》货物总额30%的预付款,提货前乙方必须付清订单货款,方可提货。
五、验收标准:
1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标准;
2 乙方提货时必须进行现场完成甲方所供产品的验货工作(验货工作包括:检查货物的数量、品种、型号,验收产品的质量等),并签署《验货单》。若发现产品品种、型号、数量与《华帝公司客户提货计划单》不符,应提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舒适热能部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甲方所供产品合格。
3 乙方在规定的产品异议期间内检查出甲方所供产品型号不符合《华帝公司客户提货计划单》时,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乙方可将产品退回甲方处要求甲方退换,因此产生的物流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 如乙方逾期付款,乙方向甲方承担当次订单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若乙方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清货款,未付清货款的产品所有权仍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处置该产品。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若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的或一方不愿意协商的,甲、乙双方自愿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管辖法院。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九、保密义务:
本合同内容及双方执行的其它交易条件,知悉或掌握的对方的文件资料,均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处罚及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十、其它:
1 若本合同未尽事宜(如:中途改变采购壁挂炉型号、数量、增加采购其他产品等问题),甲乙双方可协商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若由企业法人为本合同签约,则提供法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工商执照正本复印件和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并有法人亲自签字和盖章方为有效。
13.3 若由非企业法人为本合同签约,则提供企业法人签约授权书和签约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上一条款的“五证”,并有法人亲自签字和盖章方为有效。
13.4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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