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山西晋通送变电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地址位于岚县县城
第二条:两室一厅(包括屋内所有设施)。
第三条:租赁开始日期:20xx年5月5日
第四条:租金交纳期限:乙方在入住按600元/月(陆佰元/月)交纳房租,在月底付清,甲方应出具收据。
第五条: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随意将房屋转向第三人,如有统一规划等特殊情况,要征求乙方同意。
2.合同期内房子维修由甲方负责。
3.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所租房不得私自转租第三人。
2.乙方租房用于居住、办公、放置材料,不得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3.使用期间要爱护屋内外的设施,一些小零碎物件不是故意损坏乙方不予以赔偿。
4.租赁期满或解除合用,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
5. 水电费有乙方自费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房屋继续出租,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危害导致损毁,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为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房管或工商部门协调,协调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定协议后即可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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