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建筑施工方案集合

2023-07-10 来源:步旅网

  20xx年普通高考、学考、中考分别于6月7日~9日、6月19日~21日、6月26日-28日举行,为切实保障好我县今年高考、学考、中考顺利进行,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县招生委员会《关于成立黄梅县20xx年高考、学考、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和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黄梅县20xx年高考、学考、中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整治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考试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治考,确保考试安全,不出现重大事件;强化政府行为,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对高考、学考、中考工作的重视与支持,综合整治考试环境,确保我县高考、学考、中考平稳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县住建局成立20xx年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整治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场站,由李建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整治及协调工作。

  三、整治措施

  (一)整治范围。县城区范围内(含国际育才中学周边)所有的建筑工地。

  (二)停工要求。6月1日至6日每天中午12:00—14:30、晚上21:00—次日06:00停止施工,6月7日至6月9日全天停止施工;中考(6月19日至21日)、学考(6月26日至28日)期间,按照上级要求,建筑工地不得产生噪音污染,原则上全天停止施工。

  (三)宣传督办。

  1、高考、学考、中考前在县电视台发出停工时间和范围通知;

  2、由各在建项目监理人员于6月1日前将本整治方案传达到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并督促执行。

  (四)巡查监督。巡查共分为2组,人员从局市场站和县监理公司抽调,负责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巡查工作。

  四、应急处置

  为确保高考、学考、中考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考试期间施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协调处置”的原则,各巡查小组人员要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确保妥善处理高考期间突发事件。

  五、责任追究

  对于未落实本《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未停工的项目,巡查组将联合其他执法机构强制停工,并列入20xx年建筑质量、安全、市场检查从严监管对象,对其不配合主管部门监管的行为予以追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