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验收,开展危险化学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化工行业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及“煤改气”项目摸排等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验收。依托“对标”中介机构,按照双重预防体现建设验收工作部署,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体系验收工作。通过中介机构检查指导、开展执法检查等措施,督促企业真正运行双重预防体系,依法严格查处,不落实“两个体系”建设要求的企业,确保“两个体系”在企业的有效运行。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岁末年初大检查。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采取企业自查、集中检查的方式从十二个方面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一轮执法检查,。对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三)组织开展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从即日起到20xx年年底,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好四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设置“二道门”,二是易燃易爆介质独栋厂房减少作业人数,三是开展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检查,四是开展气体充装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四)部署开展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化工行业“煤改气”项目建设情况摸排和管控。根据《关于开展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评估的通知》要求,组织对涉及爆炸性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基础信息台账。督促各相关企业对照评估内容开展全面评估。按照市局要求,组织对化工行业“煤改气”项目建设情况排查摸底,进一步加强化工行业工业企业“煤改气”管控工作,完成海大科技制药轻烃储存设施中残留轻烃清理工作,按照市、区安委办工作要求全面禁止工业企业新建LNG等燃料用气储存设施。
(五)做好春节期间停产和节后复产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摸清春节期间停产企业情况,各街道安监办将《春节期间正常生产和停产企业情况统计表》于20xx年2月12日前报区安监局危化办。并督导企业严格落实停产前各项防范措施,复工前认真核查确认复产开车条件,组织进行员工培训,强化企业带班值班力量,加强生产作业现场、储罐区和管线等重点场所、重要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杜绝事故的发生。
(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及时把近期事故情况及暴露的突出问题向有关化工和危化品企业进行通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七)做好冬季事故防范工作。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综合采取安全检查、教育警示、技术防护等有效手段,指导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装置、特种设备、原材料保温防冻防凝措施,强化异常状况监测预警,加大巡查频次,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严防死灰复燃。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各街道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大快严”集中行动和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务求实效长效。
(二)精准执法,严格执法。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对各检查中提出的专业方面、执法方面的争议,会商解决。分级分类梳理共性问题,通报给同类型企业,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自改。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严格督导工作开展、措施落实、隐患整改等情况,建立定期调度通报、信息报送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盯住不放,坚决整改,跟踪问效,闭环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凡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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