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爱护公共设施,未经领导许可,不得外借。
二、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便进入绿地和攀枝砍伐。
三、不准在墙上课桌上乱刻乱画。
四、教室、寝室及其附设用品管理职责到人。
五、损坏东西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重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