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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空调)

2021-08-27 来源:步旅网

  合同编号:_

  政府采购计划号:_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___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___

  住所地:_  住所地:_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

  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 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 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

  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时;非工作期间为__小时。

  3.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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