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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资金自查报告

2023-10-21 来源:步旅网

  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开展20xx年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南民[20xx]3号文件精神,我办认真开展20xx年度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政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20xx年度,上级共下拨各类民政专项资金3265.12万元,我办下拨各乡(镇、街道)民政专项资金3040.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抚恤费、安置费、福彩公益金、农村医疗救助等。民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余款224.32万元,全部进入专户。

  二、民政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开展20xx年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南民[20xx]3号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关于武夷山市民政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民[20xx]3号),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管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时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照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完善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上级民政部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范围。同时,我办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民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韩雄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叶林、刘秀明担任,成员有各有关股室负责人组成。民政专项资金检查小组主要工作任务是对各乡(镇、街道)民政专项资金进行了检查。一是对民政专项资金接收、登记、拨付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发放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对民政专项资金公开发放与监督情况进行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主要发现个别乡(镇、街道)一是存在救灾款物核销不及时;二是发放公示材料未输入电脑保存;三是少数挂点村领导未参加确定低保对象会议等问题;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我办要求对有存在问题的相关乡(镇、街道)要及时进行整改:一是要求救灾资金发放未及时核销的个别乡(镇、街道)要按规定及时核销救灾款物;二是要求个别乡(镇、街道)要对村级发放救灾款物的监管要到位,确保民政专项资金及时足额的发放到灾民手中;三是救灾款物发放公示材料要输入电脑保存;四是要求挂点领导必须参加低保对象确定研究,履行签字负责等低保工作的`相关要求及规定。

  通过此次民政专项资金的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了民政专项资金款物的接收、发放程序,建立健全了民政专项款物管理使用监管机制,确保了民政专项资金的发放及时、公开,使用准确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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