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是我最爱的一部小说,它伴我度过了我的小学和初中,潜移默化间成了我的文学初恋。
《红楼梦》这部作品,我是在小学五年级认识的,当时我们学了它里面的一篇短文后,我就情定《红楼梦》了。起初是因为在-处简介上得知曹雪芹是个大人物,而且把他介绍得很伟大,我才被吸引住的,不过当我慢慢投身《红楼梦》的内容时,我才发现我已恋上阅读,恋上了这部影响我未来的惊世之作。作家曹雪芹呕心沥血,用了十年时间,写成了这部长篇小说。
书中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展现了封建大家族由盛而衰的历史,刻画了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 由于那时真的很喜欢这部小说,我每天几乎都会疯地阅读,如饥似渴地感受里边的每一处精彩,有时为了知道里边人物的命运走向,工课都给丟一旁,有几次都给老师抓去问话了,之前的好形象都大打折扣,好像已经脱离了之前的学习状态,回想那时,觉得自己真的很有个人主义思想,就犹如书中的王熙凤一样,充满着不被束缚的信念和个性。
尤其是林黛玉初进贾府,与众人相见时的情景,先是一开始的打扮与众姑娘不同:“头上戴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绿豆官绦双鱼比目玫瑰佩,身穿着缕金百蝶穿花红洋缎窄”王熙凤那口齿伶俐的嘴巴真的让我直呼叫好,还有那善于阿谀奉承、见风使舵的本领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才触使它能在贾府中鹤立鸡群,在贾府中得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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