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理工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2、指导工程部门解决勘察、设计、施工过程和质量监督中疑难问题,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进行监督、指导和审定。
3、审核项目的设计任务委托书,并跟踪项目的设计工作,确保建设项目在技术上的先进和合理。
4、负责施工项目组织设计及新技术、新工艺的审查。
5、负责向总经办提交审批工程设计方案,工程施工图、工程变更审核结果及意见,由总经办集体评议审查。
6、参与工程招投标、施工图会审及工程的检查、验收等工作,并向总经办提最终审核及结果,由总经办将最终审核结果报董事长批准。
7、与协作单位、政府部门的联系接洽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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