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主题
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权威。
二、指导思想
以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提高宪法认识,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优良氛围,为深入推进法治株洲建设,奋力打造株洲发展升级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优良法治环境。
三、组织领导
全市成立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谢清纯任总指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格林任副总指挥,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宣传活动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法建办。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段桃庚任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法宣科科长刘克平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事项。
四、时间安排
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市社区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期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
五、重点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不遗余力的宣传法治中国建设,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集中开展宪法和宪法精神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提高宪法认识,维护宪法权威。
(三)不遗余力的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力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四)社区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不遗余力的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道路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六、系列宣传活动
1、主动组织人员参加全省宪法法律知识大赛。该竞赛由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联合红网共同举办。活动分为公民网络竞赛和省直、市州代表队现场竞赛两部分。网络竞赛已于11月6日在红网推出,竞赛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中心,涵盖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等涉及民生相关的领域。参与竞赛者登陆点击红网首页链接或进入普法频道专题页面,回答系统随机生成的10道题目,点击答案,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个人可多次参赛。12月4日从所有有效答卷(填写个人信息完整和答题完全正确者为有效答卷)中随机抽奖产生400名幸运网友。每名网友将获得100元手机充值话费。各地各单位要主动组织人员参加公民网络竞赛活动。
2、开展各级媒体法治宣传。各级媒体特别是党报党台党网等主流媒体要不遗余力的宣传四中全会精神和宪法精神。株洲日报、株洲晚报开辟宪法宣传专栏,在株洲新闻频道、法制新闻频道、炎帝神农广场户外电子显示屏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进行不遗余力的宣传。同时在法治湖南网、法治宣传媒体机、法治e本等媒体开展宪法专题宣传。
责任单位:
3、市直各单位要在首个宪法日期间主动开展“三个一”宣传活动:在单位官方网站登载一篇主题文章;各单位利用单位电子显示屏打出“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权威”宣传标语,出一期法制宣传专栏或举办一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
4、从11月中期到12月上旬,组织全市厅级、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强化宪法和法律认识。
5、“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市社区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在神农广场组织开展万人签名、法治咨询活动。
七、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国家宪法日活动,要把“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精心策划,周密组织。要全力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对法治宣传的重视和支持,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争取对宣传活动的人、财、物的投入和保障。要主动向同级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并亲自到活动现场参与法治宣传。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主动参与并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法治宣传活动。
2、要严格责任,强化措施。
各县市区委法建办和法治株洲建设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市方案明确的任务要求,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对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确保活动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明确到具体部门、具体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各县市区委法建办和法治株洲建设各成员单位的活动子方案及联络员于20xx年11月28日下班之前报市委法建办备案。要加强信息资料收集上报。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期间的活动所有情况都要形成视频、图片加文字说明的材料,并于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委法建办。
3、创新形式,确保效果。
各县市区法建办及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方法,注重搜集本地本部门的典范案例,编写制作简明、适用的宣传教育手册、宣传画,在学校、企业、运输行业等单位和广场、工地等场所进行发放、张贴,充分体现本地本部门的宣传优势和特色,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全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六进”活动,着力提升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要组织力量深入街道社区、乡村田间和广大人民群众当中,采取老百姓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深入法治宣传教育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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