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校园教师私家车管理,维护学校道路交通秩序,杜绝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员工的人生安全,进一步规范教师私家车管理,特制订教师私家车停放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如下:
1、教师私家车必须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时间段,进入学校附近时必须慢速行使,车速控制在5Km/h,遇到学生应让学生先走,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可行使,防止撞人、撞物,进入学校一律不准鸣号。
2、为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教师的私家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和指定车位。(禁止停放在校门口、教学楼学生活动场地、操场出入口、主要通道)
3、教师确实因需要出入校园的私家车,需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则,禁止车辆在学生课余时间和上下学高峰时段进出校园。严格禁止车辆在校园内鸣号、洗车,并且自觉到学校政教处备案,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些车辆进行统一管理。
4、对于违反学校管理条例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校园。
5、凡教师的私家车在校园内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将伤者送到学校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护,并通报校主管安全的领导,同时报肃州区教育局分管安全的局领导,按照紧急预案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车主或车辆驾驶员负全责。
6、停放在校园内的教师私家车,发生车辆车体划痕、刮痕、撞瘪、起火、车玻璃破碎及丢失车内物品等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车主自负。
本责任书有效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学校法定代表人 私家车车主
签名 : 签名 :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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