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科技工作机制,聚集优质创新资源
以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服务产业为着眼点,进一步优化科技发展资金使用方式,加大政策整合、资金统筹和拨、贷、投联动力度,滚动扶持更多自主品牌企业。通过政府购买专业服务,整合创新服务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引导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创业服务、支撑创新发展。研究构建区域科技企业创新和成长力评估体系、信用评价体系,加快形成有利于科技企业成长的体制机制和综合环境。(责任部门:科技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完善重大项目投入机制,召开纳米技术大科学装置领导小组会议,启动首期工程建设,为其列入国家“十三五”大科学装置规划做前期准备。协调国家科技部、新加坡贸工部等,加快推进“新加坡中国(苏州)创新中心”的落户和建设,使之成为一个开放的科技创新平台,吸引全球科技创新资源,推动园区成为中新合作的国际科技创新试验区。(责任部门:科技局)
更加注重项目质量,进一步优化科技领军人才项目评价机制,做好第八届领军人才评审、表彰工作,全年引进园区科技领军人才(含纳米领军)100名。继续加大上级科技人才项目申报力度,力争各级科技人才项目认定数保持全市领先。(责任部门:科技局;协办部门:各科技招商单位)
重点聚焦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进一步加大市场化、产业化项目引进力度,注重项目质量,确保全年新增科技项目385个(含纳米项目100个)左右,其中:招商局30个(含纳米项目10个);中新集团20个(含纳米项目3个);教投公司50个(含纳米项目10个);科技公司100个(含纳米项目10个);纳米公司25个(全部为纳米项目),生物公司40个(含纳米项目10个);中新生态科技城10个(含纳米项目2个);科技招商中心(中科院育成中心)110个(含纳米项目30个)。(责任部门:各科技招商单位、科技局)
二、提速三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聚焦发展纳米技术应用、生物医药、云计算等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产业政策引导作用,支撑园区经济转型发展,力争全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500亿元,促进新兴产业产值实现35%以上增长,其中实现纳米技术产业规模达200亿元,增长48%,生物医药产业规模达280亿元,增长20%,云计算产业规模达190亿元,增长42%。(责任部门:科技局)
启动国家专利导航纳米技术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细化产业规划和重点领域布局,建立三大产业年度报告制度,引导产业应用联盟在产业分析、组织应用对接活动、促进上下游合作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责任部门:科技局)
大力推动苏州纳米城、苏虞生物医药产业园、桑田岛医疗器械生产基地、扎根计划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加速推进纳米技术大学科技园、云彩计划产业园(国际科技园七期)、信达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等建成竣工,确保全年完成科技固定资产投资36.8亿元。(责任部门:科技局、各科技载体、各街道)
围绕产业技术需求,做好平台建设与升级,加快建设国科数据中心二期,依托苏州市云计算服务中心,吸引全市云计算项目资源;加快推动MEMS中试平台、干细胞平台年内对外服务,南工大产业研究院、生物安全评价平台启动运作,新药研发中试平台、生物医药分离纯化平台、3.0T核磁共振平台、偶联抗体药物平台完成规划。(责任部门:科技局、纳米所、纳米公司、各科技公共平台)
三、深入调研优化服务,壮大自主品牌企业
继续推进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访三促”、挂钩服务自主品牌企业等活动,切实帮助科技企业解决问题;借助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帮助科技企业用足用好研发费加计抵扣、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科技创新政策,引导企业合理运用政策降低研发成本,提高研发效率。(责任部门:科技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推进“科技型自主品牌企业培育计划”,扶持领军项目加速成长,鼓励企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推进兼并重组,开展资本运作,实现上市融资,做大企业规模,加快成长为科技小巨人企业,力争全年推动科技型自主品牌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超25%,上亿元科技企业总数突破90家。(责任部门:科技局)
继续加大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等条线经费争取力度,力争全年争取上级科技经费达3亿元。重点做好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科技研发支撑类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省成果转化纳米技术联合招标项目的申报、实施和过程管理工作,继续加大国家高企、省软件企业、市创新先锋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等组织申报工作,力争全年新增国家高企85家。(责任部门:科技局、各科技载体、各街道)
进一步做好省级以上孵化器的培育和认定工作,鼓励多元资本参与建设各类专业孵化器特别是民营孵化器,逐步推动民营孵化器纳入园区孵化器管理体系。有序推进“扎根计划”,综合考察企业投资强度、销售收入、上市进程、知识产权等因素,切实保障优质企业用地需求,推动自主主品牌企业不断开花结果。(责任部门:科技局)
四、调优知识产权布局,做强科技金融实力
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通过宣传落实新调整的知识产权政策,引导企业优化专利申请结构,提升发明创造质量,增强专利运用和保护能力,力争全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1200件、PCT国际专利申请110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超50件。(责任部门: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开展重大招商项目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深化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深入推进领军项目知识产权评议,继续加大企业专利保险工作推进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园区专利运营运作机制和扶持政策。(责任部门: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国际化,联合人大苏研院、科教创新区管委会和教投公司,推动建设亚太知识产权研究院,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在国际技术转移方面加强合作,引入AUTM(北美大学技术转移经理人协会)培训课程,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和RTTP(注册技术转移经理人)认证培训。(责任部门: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科教创新区管委会、教投公司)
强化科技与金融对接,推进苏南科技企业股权路演中心平台建设,加快实现路演活动的全省化,吸引省内外更多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力争尽快打造成为华东地区知名创业服务路演平台。(责任部门:科技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加强与银行、保险、创投等机构合作,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园区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通过风险资金池和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为科技企业解决投融资需求。(责任部门:科技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五、推进区域协同创新,深化国际科技合作
推进协同创新,充分调动大学、院所、企业等的积极性,促进科研平台开放共享,推动联合共建实验室、科研成果对接、联合培养人才,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步伐,确保全年新增合作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5家,建设各类政产学研联合体15家,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200项。(责任部门:科技局、科教创新区管委会、各科技载体、各街道)
进一步做好各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机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业服务促进机构、开放实验室等的培育和争取工作,重点加大国家级研发机构、服务机构的'争取力度,全力推进企业高水平研发机构建设,确保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稳步增长,其中内资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规上高企研发机构全覆盖。(责任部门:科技局、科教创新区管委会、各科技载体、各街道)
深化国际科技合作,依托冷泉港亚洲会议与中芬、中捷、中荷创新中心,与世界一流的研究机构及企业建立紧密型战略合作关系。办好第五届中国国际纳米技术产业论坛暨成果展、第三届纳米技术专家委员会等产业重大活动,持续提升园区科技创新的国际影响力。(责任部门:科技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科技载体)
进一步创新“纳米特派员”工作模式,推动“纳米特派员”与招商载体、区内企业加强互动交流,在引进省内外高校纳米资源、促进区域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责任部门:“纳米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科技局)
六、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园区信息化水平
推进中新智慧城市战略合作,探索“双区互动”智慧城市建设模式,以科教创新区首期11平方公里为试点区域,积极推进“东方慧湖”规划建设;加强对新加坡等先进地区智慧城市建设的经验借鉴,推动中新专家在智慧交通、智慧教育等重点项目上的交流和研究。(责任部门:科技局、科教创新区管委会)
加快推进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深入贯彻落实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加快“四维、三库、九枢纽、三通”等规划落地及方案细化,推进法人、人口等基础数据库、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社区等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创新商务模式、政务模式和生产生活模式。(责任部门:科技局、各相关单位)
继续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加快推进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ISO27001信息安全认证和信息安全测评;积极推进社会信息化及企业信息化工作,促进两化深度融合和三网融合,引导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园区信息化建设发展;推动信息化宣传和推广,做好信息化展厅的内容更新管理和日常接待交流等工作。(责任部门:科技局、各相关单位)
七、做好科技统计宣传,繁荣科普文化氛围
做好全年各级各类科技统计报表的填写和报送工作,推动各项指标争创省、市第一,确保园区在国家高新区排名继续保持全省首位。(责任部门:科技局)
加强产业研究,提升宣传质量,推进深度报道,围绕科技体制改革、三大产业发展、自主品牌培育等主题,加大宣传力度,力争媒体重点宣传次数不少于10次。(责任部门:科技局;协办部门:各科技载体、各街道)
以服务科技企业、服务社区民生为宗旨,联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主题活动;开通科协,聚焦三大新兴产业,宣传落户扎根苏州的科技领军人才,普及民生科技知识,营造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普工作多出亮点、形成特色。(责任部门:园区科协、高教区科协、各街道、各社工委、独墅湖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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