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断健全居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着力解决“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上得到提升。
年初,区纪委委托审计事务所对牛角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三资中心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拟定《街道居(村)集体财务规范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报分管领导审核、准备下发该制度。另外为了提升街居(村)干部的政策水准和业务能力,三资中心年初专门举办了报账员和居村主任业务培训会,还制定了居村报帐员管理目标考核细则。通过一些实践操作和业务理论上的不断充电,提高了业务水平,强化了居村集体“三资”的管理。
(二)“三资”管理实现有效监督。
1、加大“阳光村务工程”督查力度。7月中旬,根据“阳光办”统一安排和部署,三资中心会同街道纪工委对我街19个居村事务流程化管理、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涉农资金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对部分居村工作没有落实到位的,实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2、加强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居村10万元以上基建项目均在区或市采购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10万元以下的三资中心通过网上公开招标、询价采购等方式,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做到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工作均公开透明化运作。今年以来我街工程建设类财政投入金额约415万元,比预算节约资金约220万元,政府采购类财政投入金额约273万元,比预算节约资金约90万元;严把工程质量关、施工过程中加强现场质量监控,对存在质量的风险提前进行预控;同时做好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的资料存档保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另外各居村发放计生妇检奖励品自6月份开始统一实行政府采购,杜绝了居村间相互攀比发放奖励品,节约了居村支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居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各居村监督委主任每月10日前上报居村务监督委员会重要事项台账,有效地督促建立健全了居村民主议事制度,也加强了对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大了对居村小额工程建设的监督,规范各项程序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居村集体“三资”管理审核工作。
4、报账员规范记录居村收支明细账。自1月份开展报账员记录居村财务收支明细账以来,改变了过去村两委对本村家底不清、资金用途不明等情形。截止目前无一居村干部来查询本居村财务收支情况。
5、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督查居村进行年度固定资产盘点。10月份,我站组织居村进行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20个居村固定资产账面数8167469.75元,实际清查核实数7859789.87元(其中:盘盈资产12项,盘盈市价55440元;盘亏资产22项,盘亏资产原值363119.88元),由居村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登记《街道居村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并附每项固定资产实物图片。盘盈、盘亏资产已查明原因,经居村两委申请、监督委确认签字盖章,报三资代理中心审核进行帐务调整,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账实相符。
(三)积极申报居村公益性债务化债财政奖补资金。
4月份,街道组织相关人员对居村20xx年底债务数额进行全面、彻底、细致的清理与核实,逐笔理顺债权债务关系,列出债务明细清单,锁定债务数额,截止20xx年底债务总额95万元,共涉及9个居村,剔除实行科目调账、账内转账核销、往来款项冲销处理的债务4万元,20xx-20xx年实际化解公益性债务70万元,其中在申请财政奖补过程中,街道抽调人员协助农经站查阅并复印9个居村1997年--20xx年相关借款收据和还款单据380张次,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进行。截止目前,9个居村已完成了公益性债务化债财政奖补资金申报。
(四)建立财务、土地承包合同登记表档案查询工作薄,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今年共为群众查阅土地承包合同登记表56人次:其中为办理二孩证22次,办理迁移户口27次,解决农户土地纠纷7次;查阅财务档案35人次,其中为村干部查阅工资表5次,农户查阅专项资金领款签字情况9笔、查阅办理房产证发票遗失21次,积极为群众办好实事,促进干群关系和谐。
(五)加强农民负担监管,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为贯彻落实《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xx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区农林水务局布置安排,九月中旬,街道对照全省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内容,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开展农民负担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1、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全街已发放粮食直补42.3万元、粮食综合补贴69.9万元。补贴资金已全部打入“一卡通”存折,并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没有发现截留、抵扣或挪用资金现象。
2、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情况。在检查中没发现相关涉农部门对农民、居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违规收费、乱摊派等行为,没有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及计生工作中有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
3、“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我街共有四个村申报了“一事一议”筹资项目:鲍岗村、村是主干道亮化工程;新街村、保兴村是沟渠护砌工程。两项工程均通过市采购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投标,街道对项目施工进行严格把关。目前,工程已完成一半。
4、涉农收费情况。明确应由街道承担的建设和服务费用、部门工作经费没有转嫁由村级组织承担,也没有相关部门委托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费用;没有向村级组织摊派发行报刊、图书和音像制品等出版物,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实行“限额制”;没有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等现象。
5、信访和案件查处情况。从年初至现在,全街没有一例因农民负担问题而引发向上级和本级的来信来访。
(六)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截止今年,我街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7家,其中丙子渔业合作社为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