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__﹞15号)、《安徽省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__﹞73号)和《六安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区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职责分工
(一)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应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单独列出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安全措施项目清单,实行单列支付、专款专用。
2.建设单位应明确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做好管控协调。
(二)施工单位
1.施工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防火形势。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与分包企业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并对分包企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管理。施工总承包和分包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制,加强对施工现场项目部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2.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指定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地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分包企业要服从总承包企业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分包施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因分包单位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或未遵守相应管理规定而造成火灾事故的,分包单位应承担主要责任。
(三)监理单位
1.监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消防技术标准规范等规定,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实施监督,并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2.监理企业要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落实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部)件、建筑材料、消防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核查。
3.监理企业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相关消防安全隐患,应立即要求施工企业改正;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拒不改正或据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企业应立即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要建立包括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防火重点部位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应急预案演练等在内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自主管理制度,并指定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工地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完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要详细绘制防火安全分布图,明确防火重点部位、责任区域、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置点等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三)严格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动火工作流程要求实施审批;动火作业前应对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并确保安全;动火作业必须落实专人现场监护,必须做到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前后应加强巡视检查,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退场。
四、步骤及措施
从20__年12月开始至20xx年3月底结束,各施工现场应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__)为依据,重点自查以下内容:
(一)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在活动板房内使用液化气、电炉烧煮情况。
(二)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
(三)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片等的防火性能,施工现场搭设活动板房所使用的板材必须防火性能要求,生活区、办公区内应按规范标准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四)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特别是在活动板房电线乱搭乱设,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
(五)动火审批情况,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
五、工作要求
各建筑工程相关单位应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建筑工程现场化解火灾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认真查找现场火灾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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