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学校自查工作报告

2021-03-16 来源:步旅网

  九江市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申请人或申请组织名称)拟申请(筹设或者正式设立)学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学理由

  二、举办者概况

  三、拟办学校名称与办学地址

  四、培养目标

  五、办学规模

  六、办学层次与形式(层次:普通本科高等教育、普通专科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初中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培训机构;形式:全日日制、业余等)

  七、招生范围及对象(范围:本市;对象:适龄儿童、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社会其他人员←按行业、领域、身份等具体划分)

  八、办学条件(针对拟开设的专业、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等情况,就已具备和计划配置的办学软、硬件设施进行总体描述)

  九、内部管理体制(主要指学校内部管理的组织构架,权力分配)

  十、办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经费的来源渠道、数量,学校财务及管理制度以及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等)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