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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2023-04-30 来源:步旅网

  我委作为行业扶贫部门,牵头负责全市“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工作。去年以来,我委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我市脱贫攻坚的“关键之战”,务求20xx年首战告捷,为争取率先在长株潭地区及全省完成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开局。现将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市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为3976人(株洲县68人、攸县70人、茶陵县1656人、炎陵县2182人,醴陵市未安排20xx年搬迁计划),截止20xx年1月31日,全市已搬迁入住2146户6963人,其中:省计划内完成1225户3978人(计划内增加2人为攸县根据省整户纳入搬迁的要求后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人),省计划内易地扶贫搬迁户均竣工达到入住条件;省计划外完成921户2985人(全部为分散安置),实际完成数为省计划任务数的175%,占“十三五”期间总任务数的45.2%。

  (一)株洲县20xx年计划搬迁23户68人,实际完成搬迁68户202人(全部为分散安置),其中:计划内完成23户68人;计划外完成45户134人,实际完成数占“十三五”期间任务数的比例为46.8%。株洲县针对分散安置特点,通过乡镇政府和村支两委“帮”,贫困户亲属和驻村帮扶后盾单位“助”的方式,较好地解决了易地扶贫搬迁户建设用地、征地及土地平整费用不足等问题。

  (二)攸县20xx年计划搬迁20户70人,实际完成搬迁278户973人(全部为分散安置),其中:计划内完成20户72人;计划外完成258户901人,实际完成数占“十三五”期间任务数的比例为41%。攸县采取劈山填沟、平整河滩、土地置换等方式,降低用地成本,解决用地矛盾。建房自筹部分采取村里投工投劳的形式予以筹集,大大减轻了贫困户的负担,为易地扶贫搬迁户排忧解难。

  (三)茶陵县20xx年计划搬迁505户1656人,实际完成搬迁690户2281人,其中:计划内完成505户1656人(分散安置433户1424人,集中安置72户232人);计划外完成185户625人(全部为分散安置),实际完成数占“十三五”期间任务数的比例为40.3%。茶陵县把制度挺在前面,工作干在一线,基础工作扎实有力,用“一个《细则》,一个口令、一份责任、一个标准、一腔爱心”规范茶陵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对选址用地地形不规则的200多户,根据宅基地地势“量身”设计;对超建筑面积的一律不予补助,直至整改到位;对无力建房的贫困户,实行“帮筹措资金、帮请施工队,帮把质量关,帮安置房验收”,通过“四帮”把党的关怀传达到建档立卡的困难群众中去。

  (四)炎陵县20xx年计划搬迁677户2182人,实际完成搬迁924户2936人,其中:计划内完成677户2182人(分散安置514户1676人,集中安置163户506人);计划外完成247户754人(全部为分散安置),实际完成数占“十三五”期间任务数比例为57.3%。炎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注重抓好顶层设计,通过“四个必须定户、统分结合定点、严格标准定标、加快建设定期、压实责任定责、确定脱贫措施定业”的“六定”工作法,总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按照1人户50平方米、2人户75平方米、3人户10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125平方米四档,每档提供3套设计图纸供比选,实行统一规划,采取分档统规统建、统规帮建或统规自建等方式实施,并按统一风格进行外墙粉刷和装修,做到美观实用,通过高识别度的规划设计,体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力度。同时,炎陵县将严守政策与对贫困户的关怀有机结合,为贫困户脱贫后进一步改善居住条件在设计上预留了空间。

  (五)醴陵市20xx年省里未安排搬迁任务,实际完成搬迁186户571人(全部为分散安置),占“十三五”期间任务数的比例为31.4%。醴陵市虽然20xx年没有省定任务计划,但按照其他县市标准要求自身,积极组织召开该市易地扶贫搬迁动员会暨培训会,安排各乡镇提早对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户进行摸底,并根据市领导批复要求“20xx年完成‘十三五’期间任务数的20%”提前开展试点工作,为该市20xx年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1819人的搬迁任务奠定了基础。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坚持工作联动,市县两级同部署

  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各级各部门积极配合,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工作联动机制。一是建立工作推动机制。按照中央、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安排部署,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两人共同担任。同时,各县市均建立了易地扶贫搬迁联席会议制度。我委也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要求各县市查摆原因、倒排工期,采取“一对一”跟踪督查,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茶陵县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所在乡镇,要求各乡镇倒排工期,挂图作业,全力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醴陵市主动与省扶贫办、省发改委衔接“十三五”期间计划任务数,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该市在今年省里没有安排任务计划和贷款额度的.情况下,财政部门先期垫付20xx万元启动安置房建设。二是建立权责分工机制。我们出台了《加快推进株洲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各县市的资金运作主体和建设实施主体,实行市直各相关责任单位分工。各县市按照定标准、定地点、定户数、定期限、定责任的“五定”工作要求,做到“六个精准”,即:搬迁目的要精准、搬迁的对象要精准、搬迁规划编制要精准、搬迁的政策要精准、搬迁资金使用要精准、搬迁任务安排要精准。三是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卫国市长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把好事做好,把工作做实。市联席办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针对我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进度问题,进行专题工作部署。我们多次组织各县市参与省、市的培训各类交流,重点针对实际操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探讨互动。各县市联席办明确了专人从事与市扶贫办的对接工作,在台帐管理、目标考核和工作督查中形成了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环环相扣、衔接紧密的网状工作格局。

  (二)坚持精准施策,扣好纽扣强基础

  我们重点在精准发力上下工夫,使保障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一是解决精准识别的问题。各县将搬迁对象的识别、群众搬迁意愿的掌握作为整个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积极落实“六步两公示”的工作要求。如:攸县坚持“三个优先、三个不”的原则,即:无房户优先,地质沉陷区户优先,深山交通不便户优先。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不搞,不符合搬迁对象条件不搞,不是贫困户自愿申请的不搞;二是解决政策精准的问题。各县市召开各类专题会议研究地方政策,并为制定相关政策和出台工作方案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地方政策能够推得动、干得成、做得好。如:茶陵县和炎陵县对进县城和集镇购置商品房(含二手房)搬迁安置的,每户补助7.5万元和8万元。对于村内(含跨村)就近搬迁安置的,茶陵县明确每户补助5万元,2人以上每户每增加一人增加1万元,并设置各类奖励资金户均4.45万元(如按时间拆除旧房交出老宅基地的另外补助2万元)。炎陵县提出依规定的建筑面积按90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等地方政策;三是解决安置选址的问题。按照“五个依托”的选址要求,各县市依托中心村、依托小城镇、依托国省道、依托工业园区、依托中心县城,安置点选址大多位于国道、省道沿线、乡镇政府所在地或者中心村。确保搬迁群众安置得称心如意,提振生产致富信心,为易地扶贫搬迁年度计划任务完成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四是解决增减挂钩的问题。市国土局根据市联席办的工作安排,出台了《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有关工作的若干意见》(株国土资发[20xx]15号),并组织各县市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调查测算辖区内拆旧区面积和安置所需的宅基地规模指标情况,为下阶段拆除复垦和有偿流转打下基础。各县市结合实际相继出台奖补政策,激励易地扶贫搬迁户加快安置房建设。如炎陵县对原宅基地超出新宅基地部分面积,按每平方米50元予以奖补,单户最奖补金额不超过5000元。

  (三)坚持整合资源,多管齐下助搬迁

  围绕形成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合力,加大在宣传上、项目上和资金上的力度,确保工作按照整体目标取得阶段性实效。一是加大宣传发动。各县市通过层层动员发动,多手段、多层次、全方位组织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讲解读工作,消除搬迁群众“故土难离”的情结。如:茶陵县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介广泛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先后开办易地扶贫搬迁县委中心组学习两次、干部培训班4期,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形成了人人知晓搬迁、人人支持搬迁的良好氛围。株洲县、攸县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移动客户端推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二是加大项目衔接。各县市在现有县级融资平台公司下均设立子公司,明确了县级易地扶贫项目的实施公司,主动承接中央预算内资金和长期政策性贷款。用于20xx年搬迁任务的项目建设资金,现已下达2783.2万元的中央预算内资金,1988万元的第一批专项建设基金,9940万元的长期政策性贷款等建设资金,共计14711.2万元(人均达3.7万元)。此外,还下达7796万元的第二批专项建设基金,用于“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建设。三是加大资金整合。在保证“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前提下,由各县统一整合农网改造、乡村公路、危房改造、地质灾害、美丽乡村、国土整治、基层政权建设及其他各类扶贫资金,统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区域相关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了资金整体效益和正向激励作用。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总体上看,20xx年各县市能够严格按照省市下达的计划,不打折扣完成任务。在实际工作中也形成了值得推广的经验,如炎陵县采取统一设计规范建设风格、茶陵县通过以奖代补控制标准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但也应当看到,仍然存在一些如对象识别还不够精准,面积把控还不够严格,选址设计还不够合理,政策宣讲还不够到位。需要引起全市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不走偏。20xx年要全面完成“十三五”搬迁任务,各级各部门面临的压力很大。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调度、加大力度,加快进度,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严守政策红线。一是严守面积控制红线。要牢牢把控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每户可增加25平方木生产生活附属用房的红线。对超标准建设安置住房或因建房补助资金不足导致建档立卡搬迁贫困户大量举债的现象,绝不能默许和放任,要严格问责;对于在建和已建成的超标准住房,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尚未开工的项目,应严控设计标准,着力优化户型结构,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建设安置住房,严禁将住房盖成“小别墅”、“小洋房”,防止引起相互攀比、错误引导群众预期。二是严守资金补助红线。人均建房补助资金不得低于2万元,人均资金补助率不得低于85%,坚决杜绝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搬迁脱贫更难或者重新返贫。三是严守人员识别红线。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必须是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自愿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必须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委会初审及公示、乡镇政府审批及公示、县级政府审批及公告、与贫困农户签订搬迁协议等五个环节进行,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符合政策要求。对工作中发现识别对象不精准的,扶贫部门要重新认定。对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绝不能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二)加快工作进度。组织各市县严格按照省里明确的20xx年搬迁任务计划,精准核实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抓紧做好安置区选址、安置土地落实等前期工作,并按省要求确保3月15日前完成20xx年搬迁计划的前期工作。目前,我们已督促各地对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编制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方案。截止2月7日,醴陵市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并已报我委初审;株洲县和攸县基本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还需补充完善部分搬迁户的个人资料;茶陵县和炎陵县由于搬迁任务较重,部分搬迁户的审核还在抓紧进行当中。各地要争取在20xx年8月前完成房屋主体建设,10月份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三)加强考核问责。要求各县市联席办将项目的定期巡视、随机检查与日常调度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困难问题,避免出现颠覆性错误。各县市财政要预算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工作经费和前期经费,不得挤占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切实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各类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专款专用。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问责追责,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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