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甲方):
联系地址: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保证人(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电话: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暂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 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资金临时性周转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 元)。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本金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 ,期满还本付息。
六、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借款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信息。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借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担保条款 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 乙方如逾期还款,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诉讼费、差旅费、误工费、通讯费,文印费等合理费20元)。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条款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送达告之条款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____日届满视为送达。
十二、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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