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杆“小高炮”广告牌合同
甲方:阜南七彩图文广告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1、项目名称:单杆“小高炮”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
2、工程地点:阜南县公桥乡
3、广告牌规格:版面长8米,宽4米,总高9.5米,版面下沿距地面高5.5米。
二、工程内容
1、本项目甲方投资,乙方受甲方委托负责广告牌钢结构制作及安装的具体施工。
2、乙方应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进行施工,钢结构加工包括镀锌管、彩钢瓦、予埋、地槽、角铁结构表面刷调和漆(中灰色),工程做法及选材标准详见施工图(乙方绘制)。
3、广告牌钢结构配件加工及钢结构配件安装由乙方负责,施工人员的吃住由乙方自理。
4、本合同签定前。乙方负责提供符合国家施工技术规范及政策法规要求的施工图(含钢结构及基础施工图)附后一张施工图作为本合同的有效文件。
三、工程价款:
广告牌每座单价为 壹万弎仟元整, ¥:13000:00元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单个广告牌人民币8000元,广告牌制作、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人民币4000元。余款1000元一年后乙方本合同无违约,甲方支付。
五、工程期限:
每个广告牌制作安装10日,总时间自20xx年 6 月 8 日至20xx年 6 月18日完成,安装期间如遇外来干扰,特殊障碍,或其他无法抗拒的天气,自
然灾害因素造成的停工,工期适当向后自然顺延,顺延时间不得超过排除障碍的时间。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广告牌的前期审批协调,如因甲方批准手续不全,施工期间遇到路政及其他监察机关对工程进行视察,或当地群众阻拦。甲方负责协调至正常施工止。
2、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解决应由甲方负责的问题配合乙方施工。
3、甲方应按本合同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如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工期相应顺延。
4、甲方负责工程价款拨付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确保广告牌结构安全性,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图纸。乙方确保设计施工的广告牌抗风力为10级。结构质保期为6年。
2、在质保期内如因钢结构配件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下发生结构破坏,经检验属于配件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其直接损失(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3、如施工设计存在缺陷或因焊接安装不当导致广告牌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施工中(包括运输、安装等)出现的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在广告牌使用过程中,如确系乙方责任造成广告牌损坏,由此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广告牌制作、安装场地如为有偿使用,费用及看管由乙方负责。
5、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逾期一日按工程价款的5%赔偿甲方损失。
6、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安装期间应遵守施工、安装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其他约定
1、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到无法抗拒自然灾害(如刮风下雨等)原因,工期顺延。
2、在保修期(一年)内,脱漆,脱焊乙方免费维修。以后的设施维护由甲方检修和维护。
七、工程质量验收:
以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钢结构配件安装完工后验收合格日期即为保修期开始(一年);如乙方工程竣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10日内未验收工程,被视为验收通过。
八、附则
(一)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受害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交司法部门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守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日 年 月日
本合同3张、附图1张计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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