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9月5日,xx市运管处组织召开了“xx市20xx年度道路运输安全第三季度(扩大)例会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全市运(客)管所(局、处)负责人;县际以上班线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城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市运管处相关科室负责人计93人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包茂高速陕西延安安塞段8?26特大交通事故,回顾了20xx年1至9月xx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情况,传达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0号,《关于在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管理督查工作的通知》(宜市运管〔20xx〕1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宜市运管〔20xx〕114号)、省运管局《关于迅速对长途班线客车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宜市运管〔20xx〕117号)等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由市运管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处主任蔡永强主持,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中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运管处党委书记李秀平及各位处领导、市交通运输局安监科科长芦晓明参会。
会议认为:20xx年1至8月,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在共同努力下,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态势较为平稳。但是,包茂高速陕西延安安塞段8?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8?26事故发生后,国家、部、省等上级机关先后通报了8?26事故,提出了关于严格落实凌晨2~5时禁止长途客车通行高速公路的要求,加强了路面管控。认真反思剖析事故原因,举一返三看,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并不乐观。一是个别地方车辆动态监管缺实,通行高速公路的长途客班车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落实有差距;二是个别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服务态度有待提高;三是部分线路上客车车况较差,客运站“三不进站、五不?站”制度执行不严;四是假牌、假培训记录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会议要求:认真就贯彻落实国家、部、省等上级机关近期关于安全监管工作的一些新精神作出要求。严格控制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客车夜间运行时间;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20∶00时以后不发班、长途客车22∶00时以后不上高速公路、临晨2∶00~5∶00时长途客车实行落地休息或接驳运输等规定;凡未取得省际班线客运业务资格的不能从事省际包车业务;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必须安装GPS车载监控设备,卧铺客车安装视频监控,新增客车的GPS监控设备接入省控平台;对交警部门抄告的,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要及时通报企业督促解除聘用;9月1日起,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的所有车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所有客车座椅安装安全带等。
会议强调:一是对贯彻落实上级安全文件精神、安全专项督查行动认识要到位,态度要坚决。要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要与上级文件精神保持高度一致,决不能因管理失职引发交通事故。二是务必增强安全工作的敏感性、提高安全意识。要有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时刻保持安全工作的警惕性。三是务必抓好安全工作的重点和关键环节。抓住企业主体和监督检查两个抓手,抓好长途客运、旅游车、客运站、农村客运四个重点对象和车辆技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等关键。四是务必研究坚决措施,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对在落实中有困难的要有充分的、坚决的硬性措施来保证,对有明令要求的要坚决落实到位、客运站应班客车?站逢车必查要到位。
会议决定:对超长客运班线(1000KM)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坚决停运;客、货车驾驶员培训增加复杂路段、恶劣天气等培训考试内容;各单位务必分层次将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上级安全文件精神通报传达贯彻到位;逐企、逐站、逐车、逐驾全面督排安全隐患,迅速调整临晨2~5∶00时长途客车落地休息或接驳运输车辆的发班时间;逐条落实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市运管处市场监管科与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在城区各?城口联合开展安全大检查,市处组建六个督查专班在全市开展安全大督查等。
会务:市运管处安全科、办公室
会议记录:
二○XX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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