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领导:
本人 ,女,现年33岁,无业,本人户口与住址原在本社 区 公司,现我与8岁 回到我娘家哥嫂家生活,与我母亲及 女儿三人挤在同一张床上睡觉。哥嫂家住 院内。 本人原为 公司职工,公司破产改制后我下岗失业至今。
20xx年12 月1日,因感情纠纷我与丈夫 正式离婚,女儿判归我抚养,与我一起生 活,其父亲每月负担生活费500元;我与丈夫原住房属丈夫的父母所有,不是我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无房产分割,我只得带着女儿 回到我娘家, 暂我哥嫂一起居住, 晚上与我母亲及女儿三人挤在一张床上。
因居住狭窄和生活不便,我那上实验小学二年级的女儿因经常睡不好觉而在课堂上打瞌睡,影响了孩子学习与身体。离婚后我至今未再婚,我也因 文化程度不高,无一技之长,小时候因患中耳炎留下后遗症而致耳聋,一直未找到工作而待业,无任何生活来源,现与女儿两人孤苦伶仃地艰难度日。因此希望领导根据我本人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照顾安排廉租住房让我们母女二人居住,恳望给予批准为谢!
申请人:
申请时间:20xx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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