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原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精神和规定,科学规范地做好实验室工作的档案管理,提高实验室功能和效率,使实验室更好地为科研教学服务,更好地评估实验教学投资收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中心(室)工作档案管理的内容
1、实验中心(室)概况:学校和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实验中心(室)建设与管理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实验中心(室)建设与发展规划,实验中心(室)占用的房间数、面积及改造等资料。
2、实验中心(室)任务: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进度表、实验课程及项目、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开课记录、实验教学科表及实验项目统计、实验教学的考核方法及历年试题、实验报告等有关记录,承担的科研和社会服务项目及工作量。
3、实验中心(室)仪器设备、低制耐用品及材料: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卡、分户统计帐、低制耐用品分户帐、领用单、使用维修记录、技术资料等,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损坏维修记录说明书、使用记录、说明书等,材料领用记录等。
4、实验中心(室)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实验中心(室)人员岗位责任制、实验中心(室)专职人员工作日志、实验中心(室)研究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中心(室)工作计划、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自制或改造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的验收报告等。
5、实验中心(室)经费使用:实验中心(室)年度仪器设备购置、实验材料消耗、仪器设备维修、条件建设等经费支出情况统计、实验中心(室)年度科研项目、对外培训、测试、技术协作、劳务等收入情况统计资料。
6、实验中心(室)每年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
二、实验中心(室)工作立卷归档的管理
1、实验中心(室)及设备管理工作法规、制度文件卷:
(1)国家及国家教育部与各部位、市教委有关实验中心(室)工作的法规文件;
(2)学校有关实验中心(室)发展建设与改革等文件;
(3)实验中心(室)建制审批(含实验中心或实验室建立、合并、调整、撤消等)文件;
(4)实验中心(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5)实验中心(室)建设发展规划;
(6)实验中心(室)年度工作总计及实验中心(室)内工作人员考核表等。
2、以学校名义向上级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报出的实验中心(室)工作的各种报告、报表或数据卷:
a、实验中心(室)基本情况类
(1)学校各实验中心(室)任务及人员情况学年度传送数据与报表;
(2)学校实验项目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
(3)学校专职实验工作人员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
(4)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中心(室)基本情况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
b、设备管理类
(1)学校各实验中心(室)教学科研硬件与软件建设与使用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
(2)学校各实验中心(室)教学科研硬件与软件增减情况传送数据与报表;
3、实验中心(室)管理卷:
(1)实验中心(室)环境条件的增扩与实验中心(室)改革方案文件;实验中心(室)工作的评估;实验中心(室)工作人员及其变更情况;实验中心(室)管理方面的重要实施细则;实验中心(室)主任工作守则与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
(2)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卡片;
(3)大型精密贵重硬件、软件技术档案。如申购可行性报告、订货合同、装箱单、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验收报告及其履历本、降等降级报告和报损报废等资料。(其中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资料经校档案室建档后可由实验中心或实验室借用保管)。
4、实验教学管理卷:
(1)实验教学大纲、教材、讲义、实验指导书;
(2)每学年度实验教学进度计划表;
(3)实验项目(题目)的更新、改造与淘汰等资料;
(4)实验教学课程、项目(题目)卡片(统一建立实验项目库)。
三、实验中心(室)工作档案管理
1、本制度适用于西南财经大学各级各类实验中心、实验室。
2、实验中心(室)档案管理应在学校档案馆的指导下进行,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单位主管领导要认真负责档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3、实验中心(室)工作档案,从实验中心(室)建立之日起开始建档,并逐年积累,严加保管。
4、各单位根据实验中心(室)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统计整理、编目、立卷、定期归档。
5、严格执行实验中心(室)档案借阅手续,实验中心(室)主任及具体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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