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方(甲方) 愿意委托居间方(丙方)
以下列条件购买出售方(乙方)的房屋。
一、 甲方交易保证方式:甲方为表示对丙方居间提供的房屋之购买的诚意,向丙方交付购房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元),若乙方同意此购买意向并在本协议上签字认可,此保证金即转为购房定金由丙方代收保管。甲、乙双方签定《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后转为物为交接押金,待双方物业交接完毕见甲方收房确认单后丙方将该款付于乙方。
二、 房屋基本情况
1、坐落(门牌):
2;土地产权人: ;权属:□产权 □房改房 □公房 □
3、房屋类型: □住宅 □别墅 □商住楼 □写字楼 □商铺 □车库 □厂房
4、建筑面积(计租单位):平方米
5、随房屋一并转让装修及附属设施:
6、抵押情况:□无 □有 □由卖方自行还款 □由买方代为还款租赁情况:□无 □有 □(租期至 年 月 日) □买方认可续租 □由甲方负责解除租约
三、 交易条件
1、总房款:人民币 元整(¥ 。
2、税费承当方式:交易双方涉及的过户费用、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下同)、中介服务费承担方式采用
3、房款支付方式:
4、交房时间:
5、税费支付时间:买卖双方涉及交易的相关过户费用、税费、中介服务费,于《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于丙方,由丙方代收。
四、 丙方促成签约期
甲方签暑本协议之日起 日作为丙方促成签约期。
在此期间内,乙方支付的出售定金或交付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下简称“两证”),由丙方代收与保管。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字认可的,则依约签定期《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在此期后,乙方无法接受上述交易条件,则丙方将在 个工作日内,将购房保证金无息退还甲方。
五、 转让合同签定期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之日(以最后乙方签定本协议的日期为准)起 日内签定《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具体时间由丙方安排。
六、 甲方违约条款
1、在本协议第四条所述期限内,甲方不得取回保证金。
2、若乙方违约,则甲方同意将所收违约金的50%于当日支付给丙方,作为居间服务费的'补偿,同时本协议终止。
七、 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丙方盖章: 约办人: 日期:
八、 乙方交易保证方式:为表示出售房屋的诚意,乙方选择下列第 项交易保证方式:1.交付出售定金人民币 元整,并由丙方代收保管。2.交付“两证”,并由丙方代收保管。若乙方要取回“两证”则应支付与甲方对等的定金 元整。在买卖双方签定《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后,转为过户费用。
九、协议履行
1、乙方同意以上述条件出售房屋,并认可由丙方代收和保管甲方的购房定金。
2、三方签订本协议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依约前来签定《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的,或未履行本协议的,丙方可根据守约方的要求依法将违约方交付的房屋交易定金转让交给守约方,同时本协议终止。若乙方提供了房屋“两证”原件作交易保证的,待乙方支付相应定金后,返还“两证”,同时本协议终止。
3、若甲方违约,由乙方同意将所收定金的50%支付给丙方,作为中介服务费的补偿,同时本协议终止。
十、丙方承诺:妥善保管“两证”、在居间服务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保证不赚取非法差价,提高交易的安全性。
十一、协议终止:甲、乙双方协商解除交易时,双方仍应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十二、纠纷处理:三方同意,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四、其它 如遇国家金融、房产、税收等政策等不可抗力而非中介方过失致使不能按时放贷或过户,丙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码:住址: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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