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甲方):
供 应 商(乙方):
签 订 地 点 :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供货一览表
序号产品
名称商标
品牌规格
型号生产
厂家数 量单位单 价
(元)金 额
(元)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第二条 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按照原厂商在产品说明书中的规定。
第三条 货物所有权保留及风险转移
1、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未支付清全部货款之前,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乙方交付货物后,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货物的运输方式:
2、运输费用:
第五条 交付
1、 交货时间:
2、 交货地点:
第六条 接收与异议
1、 采用送货上门和自提方式交货的,在乙方交付货物时,甲方应立即对货物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进行检查验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当验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可以拒收,但应在当日内出具书面意见,说明拒收的理由。否则视为货物验收合格。若无正当理由又拒绝签收的,甲方应当承担货物送至双方约定收货地点后的一切风险。
2、 采用代办托运方式交货的,自货物运达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依照双方在本合同中的约定对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进行验收。甲方如有异议的,应自货物运达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但甲方在此期间对货物负有免费的暂时性的保管服务的义务。
3、 乙方采用厂商直接向甲方交付货物的,厂商直接向甲方交付货物的行为,视为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的行为。甲方在其收货或其指定的最终用户收货后_ 个工作日内需向乙方出具盖有甲方公章的收货证明。如甲方对厂商交付的货物有异议的,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厂商交付之日起_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甲方逾期不出具合格收货证明或不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交付的货物验收合格。
第六条 设备安装
1、是否需要安装: ,安装地址:
2、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第七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期:
3、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
第八条 付款条款
1、甲方以转账方式支付货款。对于甲乙双方交接发票、结算票据事宜,双方一致认同:甲方取得发票并不代表甲方货款已付清,货款已付清是以甲方货款全部到乙方指定账户为标准。
2、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整(¥ 元整),付款方式按第 项执行
(1)、甲方签订合同 日内支付 %货款,即 整(¥ 元整);到货(安装、调试完) 个工作日付清剩余货款,即 (¥ 元整)。
(2)、到货(安装、调试完)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100%。
第九条 违约条款
(1)乙方交货物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外包装经双方确认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若甲方同意接受,则双方可重新协商合同价款。
(2)在乙方送货和乙方代办托运的交货方式中,如因甲方错误告知交货地点和接货人,致使乙方无法按时送达,乙方除不承担任何责任外,还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壹份。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 (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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