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做《说岳全传》,讲的是岳飞的一生。本书主要讲述了南宋抗金英雄岳飞的传奇故事。岳飞出生三天,家乡汤阴县就遭遇洪灾,父亲遇难,母亲抱着他坐在花缸中逃生。漂流至内黄县,被王明收留。岳飞在母亲严教下读书识字,又与王贵等从周侗学艺,少年时即文武双全。岳飞与王贵,牛皋等结义兄弟赴京考武举,因枪挑小梁王闯下大祸,逃回乡里。不久,金邦四太子兀术兴兵南犯,掳走徽,钦二帝。康王逃回即位,召岳飞抗金。岳飞在牛头山上一战,大败金兀术。接着又挥师北上,在朱仙镇大破金兵。正当岳飞准备直到兀术老巢黄龙府时,兀术派去的内奸秦桧用12到金牌召岳飞回京。并以"莫须有"的罪名,屈杀岳飞,岳云和张宪于风波亭。不久,秦桧暴死,高宗驾崩。孝宗为岳飞平反昭雪,岳雷率"岳家军"打破金兵。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对这件事情不太理解:岳飞被12道金牌召回,甘愿落下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他还是忠于朝廷,没有违抗。我觉得这样并不好,他死了,就没有像他那样有勇有谋的忠臣良将去抵抗金兵。他这样做,不但没有忠于朝廷,还对不起天下老百姓。因为,这个朝廷就是老百姓的,只是有奸人在贻害朝廷。他不去抵抗金兵,只会让老百姓受苦。要是我,就不会回去受死,我会与金兵抵抗到底,宁可自己落下一个不忠之名,我相信老百姓会谅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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