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育儿假实施细则具体体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育儿假的时间:根据条例规定,育儿假为十天,是夫妻双方都享有的假期;
2、育儿假的休假时间是从子女出生之日起开始,一直到一周岁生日止为一年,一周岁生日到二周岁生日期间为第二年,二周岁生日到三周岁生日之间为第三年;
3、十天育儿假可以累计休,也可以一次性休完,但是必须当年度的育儿假当年度休完,不可以累计到下一个年度;
4、夫妻双方都可以享受十天育儿假,但是夫妻双方的育儿假不可以互相转移,除非是夫妻双方所在用人单位经协商后同意的才行;
5、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是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来发放的,育儿假期间,员工要视为正常出勤,不能以请假和病假为由扣除员工的绩效奖金和全勤奖金。
广东育儿假怎么休具体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如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3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育儿假,直至最小的子女满3周岁;
2、育儿假的请休按周年计算,即以子女周岁作为计算年度。例如,子女2021年5月1日出生,那么自2021年5月2日至2022年5月1日子女满1周岁之前,父母双方可以各休10日育儿假;2022年5月2日至子女满2周岁之前,父母双方可以再休10日育儿假,以此类推,直至子女满3周岁;
3、在同一计算年度内,育儿假可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
综上所述,在广东,育儿假算是一个强制性的政策,如果用人单位不批准的话,那么员工是可以向上级行政部门提起诉讼的。但育儿假需要员工主动提出申请,并且按照公司的相关请假制度来执行,需要写请假条的就写请假条,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就提供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