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被判拘役一个月可监外执行,符合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条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符合保外就医、怀孕或哺乳、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形,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判处醉驾拘役可以适用缓刑,条件为犯罪情节轻、悔罪表现好、无再犯罪危险、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法律分析
一、醉驾被判拘役一个月是否可以监外执行
1、醉驾被判拘役1个月的,符合如下条件可以监外执行:
(1)行为人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如果判处醉驾拘役是否可以缓刑
可以适用缓刑。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醉驾拘役的罪犯,如果符合特定条件,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同时,对于被判处醉驾拘役的犯罪分子,也可以适用缓刑,前提是符合一定的条件。因此,在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醉驾被判拘役一个月的犯罪分子进行监外执行或者缓刑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行政强制措施适用第三十五条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含量:
(一)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并当场提出的;
(二)涉嫌饮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醉酒驾驶的;
(四)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
车辆驾驶人对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无异议的,应当签字确认。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采纳。
车辆驾驶人涉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车辆的,应当按照《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吸毒检测,并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对酒后、吸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检验、检测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第三节校车驾驶人管理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核查,确认申请人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